我推荐别人买了新桥镇的商品房,开发商要给我佣金,且要我开发票,请问我该携带什么材料至哪里开具?是否可以代开?如果可以,代开需要什么材料?
江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中心回复:【江阴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如您需要代开佣金发票,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发商开具的证明(如佣金超过5万元需提供合同)至江阴市税务局华士办税服务延伸点发票管理窗口代开,地址: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84号,联系电话:8621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