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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330 生成日期 2021-11-11 公开日期 2021-11-12
文件编号 澄城综发〔2021〕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乡镇,学生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力做好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无锡市城管局《关于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即日起到11月底开展为期三周的“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标准,以“争第一创唯一”的奋进姿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围绕校园周边等地区的停车秩序、流动摊贩以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等显见性问题,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着力提升我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秩序水平,确保测评期间市容市貌整洁、靓丽、有序,为江阴高质量考核发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 11月 30日。

范围: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内容

1、严管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市容秩序。继续以严管重罚态势持续整治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的无证摊、店外经营、乱牵挂乱拉线、垃圾乱堆放等显见性市容违法行为。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各类市场实体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塑造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2、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和三乱整治。全面拆除未经许可的户外广告设施及设置在规划禁设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严格查处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未按规定设置的门头店招标牌设施;全面清理街头路面、公共厕所、公共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三乱”违规广告,提升作业标准,消除残痕和色差,确保视觉效果。

3、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加大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的违停处罚力度,落实全天候、常态化快速处置;精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无私设乱划、无堵塞通道、无私设地锁、无压占盲道等违规停放;落实已划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规范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顺向有序、管理规范。

四、方法步骤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整治阶段(即日至2021年11月14日)。针对上述3类问题,全面开展市容整治行动,力求短时间内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各镇街(开发区)结合区域实际,摸清问题规律,优化力量配置,覆盖重点时段,开展错时执法,切实做到精准定位,精细管理,全面达成整治目标,确保市容秩序进一步提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镇街(开发区)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定岗定人、严看严守,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相结合,加大市容秩序管控力度。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后,巩固并扩大整治成果,转入常态化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容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争第一创唯一”的意识,切实把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性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紧抓好,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继续延用“三小三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优化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督查,对行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风纪不严肃、治标不治本等问题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集中督查情况应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级集中督查情况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年终精细化管理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供舆论支持。各单位要利用 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城市精神等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融入文明城市的建设中来。依托电视台、报纸、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集中整治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对整治行动中的亮点和成效重点宣传,跟踪报道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附件:1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专

项整治方案

2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停车秩序专

项整治方案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1111       

附件1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管理水平,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根据“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要求,针对当前市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遵循“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建管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对照“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标准,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期间城市市容面貌明显提升,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做到整洁美观,规范有序,助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

(二)整治标准

1道路及两侧无堆积垃圾、无杂物、无污水,市政、环卫设施整洁完好。

2无乱设摊点、占道游商,沿街商铺无店外经营。

3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搭建、乱堆放,建筑物(含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

4、无毁绿种菜、乱晾晒、飞线充电现象。

5、无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无破损、锈蚀等问题。

三、措施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相结合、集聚辖区市容规模性亮点需要与保障市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全盘考虑、周密部署、统筹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开展全方位、多手段、多层次的广泛宣传,以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条例为重点进行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市容秩序的良好氛围。

2强化责任,从严执法。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要严厉查处各类市容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五定”责任制,把执法监管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整治中遇到的“老问题”,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排查梳理出一份“严管清单”,照单进行重点监管、强力规范,形成典型案例,起到威慑作用,真正发挥管理是基础、执法是保障的联动效能。请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分别于11月15日、11月22日、12月1日上午10点前将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进度(见附件)报市城管局监督大队。

3明确职责,落实长效。各镇街(开发区)要把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贯穿于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加大日常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整治一片、巩固一片。依托指挥中心,推进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派遣的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深化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市容管理中的应有作用,不仅要确保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约率,更要加强日常巡查中的教育引导及执法力度,通过法律法规规范责任人的相关行为。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城管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进行督查,把整治进度、整治效果列入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中。整治期间未向市城管局提供疏导点清单或未经镇街(开发区)政府审批并报市城管局备案的疏导点一律视作马路市场。

 

附件2: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持续深化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筑牢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坚实基础,高标准推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干60天 誓夺全年红”动员大会要求,全面对标省级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标准,聚焦学校、社区、文化设施、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等重点地区,狠抓停车秩序管理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停车乱,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校外培训机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实践基地(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场所(馆)等周边地区。

(二)整治标准:

1、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顺向、有序停放,无违章停车现象。

2、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3、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管理,主动、热情为民服务,停车区域整洁规范,无问题投诉。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规范停车设施。排摸挖潜停车资源,精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做到隔离设施设置合理,无破损缺失。停车泊位(区域)标志、标线设置应规范、合理、内容清晰。对于停车位标志标线不清的,要及时处置,及时出新。撤销随意违规施划、挤压或占压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的停车位,清除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

(二)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围绕“有车位的地方就有人管”的目标,配齐配强停车管理人员,落实停车规范“五统一”(统一着装、统一挂牌持证上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文明礼貌用语、统一落实停车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责任)要求,成立重点、热点地区停车管理专职队伍,引导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乱停乱放现象,保持道路通行顺畅。深化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保障机制,严查严控车辆违停行为,持续开展违停清障和整治,提高“两车一拖”工作成效。

(三)着力加强收费管理。继续深化我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推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实现高质量考核目标、“争第一创唯一”的必然要求。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周密部署,统筹实施,确保我市停车秩序管理取得新成效。

(二)对标测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属地主体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摒弃等靠要思想,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排查,举一反三,确保措施到位,有效整改。市、镇街(开发区)两级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整治效果,强化结果运用。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整治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悉心倾听百姓心声,积极回应投诉举报,适时调整工作举措,持续优化推进方式,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停车,形成全民参与、共管共治、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全方位展示停车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度,全面提升全市文明停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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