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2911 | 生成日期 | 2021-10-20 | 公开日期 | 2021-10-20 |
| 文件编号 | 周政发[2021]4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周庄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林业 | 关键词 | 森林,办法,通知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周庄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 ||||
周庄镇人民政府文件
周政发〔2021〕45号
关于印发《周庄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涉山区村、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各级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周庄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政府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2.2《森林防火条例》(2008修订)
1.2.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4《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
1.2.5《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国森防〔2013〕6号)
1.2.6《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 (国森防办〔2012〕31号)
1.2.7《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
1.2.8《无锡市突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2.9《江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护林防火工作实行镇、村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2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3.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4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周庄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设立周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周庄村、鸡龙山村、山泉村、华宏村、稷山村、倪家巷村、长寿村等7个山区村设立护林防火机构,负责本单位属地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并服从市、镇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1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设立周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镇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周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局农村工作科(以下简称农村工作科),由农村工作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
2.1.1组织机构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镇综合执法局局长(副书记)、镇分管农林副镇长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农村工作科、党政办、宣传、综合执法、财政、教育、民政、统战、卫计、人武部、公安、消防等部门及七个山区村,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山区村主任为指挥部成员。
2.1.2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向市政府报告森林火灾预警、应急和处置情况;发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协调周边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火灾扑救方面的重要问题;统一协调消防、公安、民兵、综合执法、村级护林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2.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村工作科:组织、协调、管理、检查、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镇护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镇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贯彻落实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工作指示精神,监督检查山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协助山区村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宣传: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救灾新闻报道及舆情控制;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
党政办:负责协调森林防火后勤保障工作。
教育:负责督促学校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好必要时的学生转移工作。
财政:负责做好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和组织扑救所需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进行监管和评价。
民政:加强已建公墓及周边山林的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有计划地在公墓周围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指导、协调林区散坟平迁工作;教育引导居民文明祭祀;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安全管理。
统战:负责寺庙、庵堂等宗教场所及周边森林的防灭火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毗邻山区的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森林防火应急措施;做好重点防火期的值守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卫健:组织、调度、协调伤员的现场急救和危重伤员的转诊救治工作,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人武部:组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做好扑火技能训练;组织指挥民兵及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行动、现场扑救,并协助现场警戒。
山区村:将山区纳入村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管护、巡查,安排好重点防火期值守和防火物资储备,组织、训练好半专业队伍。
公安:预防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组织好应急队伍;负责指挥火灾发生地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配合做好火灾现场群众紧急疏散;保障扑火救援车辆快速通过通行的交通秩序。
消防:遇突发山林火灾时,发挥森林火灾扑救主力军的作用。
2.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各山区村及相关防火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编制本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建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筹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及应急资金储备保障。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扑火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组织辖区内森林防火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抓好辖区内防火设备、设施的规划建设,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组织、指挥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档案;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2.4现场扑火指挥
发生森林火灾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成立现场扑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的指挥调度,遵照“科学、有效、快速、安全”的扑救目标。随着灾情的加重,现场扑火指挥部的级别应相应提高;火高1.5米以上时,慎重指挥。火情发生后,属地护林防火指挥及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组织当地扑火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科学扑救。
3.运行机制
3.1预防、监测和预警
3.1.1预防与应急准备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对林区的群众和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常识;进一步开展林区散葬坟墓平迁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林火监测
通过林区的护林员、巡查人员和监控系统密切监视林区周围林火动态,发出火警。
3.2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制度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第一时间、准确、详细、规范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护林防火指挥机构。
3.3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内容
镇、村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在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采取扑救行动并立即向市防火办报告如下内容:
(1)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涉及周边哪些林区;
(2)燃烧林地的林种及实时面积;
(3)火场地形、地势、天气形势及火势蔓延速度;
(4)火场周围的居民、设施情况;
(5)火灾扑救的力量组织及人员伤亡情况。
4.森林火灾扑救处置
4.1先期处置
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扑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应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现场扑火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作战区域后,按照现场扑火指挥部的部署和授权,各扑火单位的主要领导全权负责本作战区域的组织指挥。
4.2扑火原则
4.2.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2.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2.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2.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职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村半专业队伍及公安、人武应急队伍)为辅的原则。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4.2.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观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4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扑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现场扑火指挥部汇总情况,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确保火场达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味)。
4.6应急结束
火灾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
应急结束由现场扑火指挥部提出,并说明解除应急状态的理由,经检查验收后,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4.7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地的派出所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8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5.办法管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周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2.周庄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通讯录
附件1
周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汤振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张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
张明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勇 镇农村工作科科长
胡 耀 镇党政办副主任
缪承慧 镇宣统科副科长
李建锋 镇人武工作科副科长
王 晟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缪建锋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一明 镇资产和财政管理局副局长兼财政管理科科长
丁志宏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兼教育科科长
曹向东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兼民政科科长
余军平 周庄派出所所长
冯国松 三房巷派出所所长
陈晓峰 周庄交巡警中队队长
刘德林 周庄专职消防队队长
赵 峰 周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浩良 鸡龙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全兴 山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士勇 华宏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忠平 稷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忠庆 倪家巷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永兴 长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科,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庄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通讯录
姓 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总指挥
汤振伟
86239288
18651001588
副总指挥
张建国
86223605
13801520068
张明德
86221430
13961686526
综合执法局
王 晟
86222662
13921253883
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缪建锋
86221356
13921213252
人武工作科
李建锋
86221429
13961615171
农村工作科
李 勇
86224091
18961611525
周庄专职消防队
刘德林
13921131353
周庄派出所
余军平
86827717
13706160818
三房巷派出所
冯国松
86827761
13915257268
周庄交巡警中队
陈晓峰
86827231
13961622191
周庄村
赵 峰
86221396
13901523555
曹伟洪
86221520
13601522285
鸡龙山村
赵浩良
86223200
13901520691
赵建新
86221670
13915216702
山泉村
李全兴
86979888
13906163885
李 科
86979805
15961521303
华宏村
胡士勇
86225880
13901526658
符国新
86909270
13861609028
稷山村
吴忠平
86224862
18861688878
陈建忠
86238808
13196527012
倪家巷村
杨忠庆
13601526138
倪小华
13812595032
陈国洪
13915315579
长寿村
蔡永兴
86962069
18018312233
朱春磊
86962668
13961661571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