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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163 生成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8
文件编号 澄民字〔2021〕7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养老服务 关键词 社区服务,养老机构,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经市政府批示同意,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民政相关考核指标说明的通知》(苏民发〔20219号)、无锡市《关于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工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锡民养老〔201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21号)、《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澄民字〔202055号)等文件和市政府对《关于增加我市居家上门服务对象的请示》(澄民字〔202163号)和《关于补充居家养老援助项目深度清洁类服务内容的请示》(澄民字〔202165号)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的部分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补充完善居家养老援助项目深度清洁服务内容:

(一)项目内容和标准

居家养老援助深度清洁服务项目是指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内容涉及的生活照料类中对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助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玻璃窗户清洁、油烟机清洗、空调清洗、洗衣机清洗等四项,各类项目按照协商价120/项的标准执行。

(二)结算方式

援助服务对象可用当月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工时抵冲,不足部分则由援助对象与援助服务机构按约定自行结算。

(三)相关要求

1.援助服务机构可根据援助服务对象需求,在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2.援助对象每季度只能选择享受一类服务项目,且同类项目在一年中不能重复享受。其余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仍按《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澄政办发〔201921号)相关要求执行。

3.镇(街)民政办应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履行相应监管工作职责,提高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家庭满意度。

二、增加居家上门服务对象

根据省高质量指标考核要求,将我市6069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纳入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其中半失能老人每户每月6工时的服务,全失能老人每户每月9工时的服务。明年将依据省高质量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江阴市民政局                                        江阴市财政局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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