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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和推荐2021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15:57

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腾飞奖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组织申报和推荐2021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的通知》(锡腾飞奖办[2021]1号)要求,现将无锡市2021年度“腾飞奖”项目的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荣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国家(省)专利奖金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等相关重大奖项,具有重大创新和示范作用,并在产业化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

(二)在企业转型发展、提升创新能力等工作中有重大突破,为全市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环境治理与保护、生态系统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起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或者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四)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创新国际化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经济效益特别显著的;

(五)在农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

(六)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

2.申报主体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社会信用失信等行为的;

3.往年申报未获奖项目,但无新突破的;

4.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申报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资格及排序等存在争议的;

5.其他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无锡市腾飞奖申报书》和附件组成。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待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装订(纸质封面、平装订)。

(二)项目名称以2021年度腾飞奖——XXX项目”命名,申报的项目必须有2020年度所获荣誉的支撑。

(三)申报单位拟申报奖项2020年度的经济效益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市科技局统一到市统计局审核确认;拟申报奖项2020年度安全生产情况由所在地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证明并盖章。

(四)系统中所说“单位年度经济效益”、“项目年度经济效益”、“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证明”均指申报项目的2020年度的数据。

(五)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完成单位最多3家),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并加盖共同完成单位的印章。

(六)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对各自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七)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61-6289

三、截止日期

无锡市“腾飞奖”项目推荐截止日期:请申报单位于1020日前将填写的《无锡市“腾飞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994458229@qq.com,并于102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江阴市政大厦1553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怀梦迪    0510-86861553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和推荐2021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的通知.pdf

附件2-无锡市腾飞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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