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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4:47



       根据国家及省发展改革委、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政策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完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户多人口”认定
      “一户多人口”以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市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人口为 4 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 1 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50 立方米,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 100 立方米。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二、有关要求
       请供水供气企业根据本通知完善相关申请办理细则,通过营业网点、网站(APP、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营业网点窗口服务人员和客服热线接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执行到位。
       本通知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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