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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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852 生成日期 2021-09-25 公开日期 2021-09-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管理,监督,市场秩序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已经局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江苏省、无锡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 “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战略为引领,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更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强法治诚信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目标,坚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为全力打响“澄心办·办澄事”营商环境品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注入市场监管新动能。

二、工作要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营造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

1.落实外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诚实信用和保护在先的原则,鼓励企业通过智能化名称系统线上自主查重、自主申报、即时申请、即时获取。为筹备期长、涉前置审批和有特殊需求的企业拓展线下名称预先登记服务。(责任科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2.放宽外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外资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本市内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设立门槛。(责任科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3.探索外资登记网络超前预审模式。依托互联网推行超前预审,在外资登记申请材料未签字、未盖章、未齐全、尚在草拟阶段时,通过网络邮箱提供咨询、初审、协助整理修改相关内容,打造绿色超前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责任科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4.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统一采集、持照即可经营。将食品领域行政许可进驻各镇(街道、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可采用系统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责任科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5.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依据审批高效、监管可控、一口申请、一门办理的原则,对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试行“总部统一评审,门店公开承诺”的“评审承诺制”审批方式。通过流程再造,简化优化审批方式和申请材料,对选择评审制套餐服务并符合条件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免于现场检查,直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责任科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6.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效率。在全市区(县)市场监管系统率先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分中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受理、审查及发证3个环节“一体化”办理,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7.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流程。优化审批,对限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环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环节,与现场验收环节二合一;简化要求,取消对开办零售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强化服务,支持外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本市内开设门店,保障所有主体享受同城待遇。(责任科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二)强化监督管理,营造更加有序的市场环境

8.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部门协同,探索部门联合监管领域,纳入更多联合监管事项,健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减少企业负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优先设置联合抽查任务,在一般抽查任务设置时,优先选取信用评级较低的企业。倡导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原则。(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9.加强信息归集共享,有效实施信用监管。推动各部门统一归集涉企信息,推进实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各部门“双公示”平台的涉企信息互通,提高归集效率和准确性。依托涉企信息归集成果,全面掌握企业获得许可、接受处罚、受到检查、列入异常以及联合惩戒等情况,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10.推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信用承诺制。按照风险可控、高效便民原则,对于因未年报而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办理时限由5日压缩为2日。探索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网上办理,构建“网上申请、承诺守信、及时办理”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管理新模式。(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11.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和完善跨地域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协调和合作机制。不断升级网络交易监测软件和探索新的监测手段,提升网络交易监测水平,采用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人工监测和软件监测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网店、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及App等的监测力度,重点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责任科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12.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要求,推动食品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区域风险整治,严厉打击“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小作坊产品抽检,全年完成食品小作坊抽检不少于750批次。积极探索食品小作坊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建立功能齐全、生产规范、环保安全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名特优”江阴食品名片。(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13.强化药械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把疫苗质量安全作为重点品种,把疫苗配送单位、接种单位作为重点单位,明确疫苗配送、储运、接种监管重点内容,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每年检查比例不低于35%,每三年实现全覆盖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科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4.抓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部署化工企业、港口码头、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起重机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智慧监管,探索“特种设备+标准化”安全运行监察模式,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监管效率。(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5.创新“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根据群众投票,确定抽检的食品,紧盯居民消费重点产品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奶制品、蔬菜水果等,热点产品如网红食品、火锅底料、禽蛋,每月计划完成不少于50批次的专项抽检,年内完成不少于600批次抽检,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抓监管、群众共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新模式。(责任科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16.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将港口、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涉企前置审批中介收费作为重点领域,将涉及清费降本减负政策的执行单位作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不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落实停征免征收费项目,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保证金等行为,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17.协同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屏障。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覆盖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第三方冷库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落实核酸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毒、来源全追溯的“三全”管理。以零售药店为前哨预警站,加强零售药店“一店一码”管理,落实“六个统一”要求。在商超、农贸市场、餐饮、校外培训等领域协同战疫,与主管部门共同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屏障,为社会经济健康运行保驾护航,巩固营商环境优化成果。(牵头科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三)深化精准服务,营造更加周到的创新创业环境

18.推进“献礼百年勇担当 优化服务促发展”大走访。以疏通政策堵点、畅通政企交流渠道、推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为宗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常态化深入走访企业,宣传扶优政策,提示常见问题,了解困难需求,征求意见建议,重点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化、知识产权三大战略。通过大走访架起企业“连心桥”,做好企业“贴心人”。(牵头科室: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科)

19.推广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广泛宣传、强化引领,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提高优秀产品和服务市场认知度与占有率,形成一批产品或服务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领跑者企业,打造一批核心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江阴标准。(责任科室: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科)

20.深化“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激励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年内实现50%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2023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首席质量官培养、聘用、履职、管理等机制,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文化等方面的作用,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质量强市打下人才基础。(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管理科)

21.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聚力打造“一个线上共享平台、多个线下服务站、多个质量基础设施要素集成”的“1+ N +N”质量服务综合体,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做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质量综合服务。(牵头科室:质量监督管理科)

22.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金融中心、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推进江阴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动态管理与综合监管机制,着力引进质量高、模式新、信誉好的优质服务资源,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完善集聚区协同创新平台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优质知识产权信息、培育、运营、金融等代理服务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

2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整合全市行政执法、司法、仲裁调解等多方资源,推进知识产权的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正版正货”示范推进计划,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精品案例工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促进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能显著提升。(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

24.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探索推进面向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年内完成全市300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工作,建成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和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25.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4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运用智慧315调解平台,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消费纠纷。进一步健全我市消费维权网络,拓展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26.发挥主题活动宣传平台作用。牵头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安全用药月等职能相关的专题活动,以宣传促发展,以服务提质效,打造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营商氛围。(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办公室)

(四)细化制度建设,营造更加稳定的法治环境

27.深化市场监管基层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全省首个基层分局综合管理标准化试点,“向标准化要办法,以标准化破难题”。构建以通用标准体系为前提,业务标准体系、保障标准体系为核心,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为支撑的标准体系框架,确保每一项标准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力求实现标准全覆盖。为机构改革中力度大、覆盖面宽、涉及部门多的市场监管基层一线迅速有效地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助推基层一线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流程规范、形象统一、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牵头科室: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科)

28.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能。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4大板块执法架构,与文化、旅游、物价、商务、粮食、盐业6个新归并执法职能集成融合,下放镇街综合执法处罚权事项,形成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监督更全面的市场监管领域“十合一”综合执法新格局,提升执法效能。(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29.推行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制度。以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综合裁量为原则,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市首创“三张清单”制度,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编制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134项,减轻处罚事项9项,从轻处罚事项9项。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30.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全市行政机关行为,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消除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等行政壁垒,增强市场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31.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机制。在实施行政处罚后,通过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走访,及时了解监督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办案人员查办案件是否规范、廉洁,征询和听取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做进一步的指导和服务。(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32.强化行政调解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通过说服和疏导,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争议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监管环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3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依托食品行业协会畅通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渠道,组织协会研究涉及食品行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充分利用协会影响力扶持我市食品行业品牌建设,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市场份额,推动企业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做到本质安全。(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科)

三、基本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任务来抓,不断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领导统筹协调、科室分工牵头、分局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关键环节,狠抓措施落实。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通过公示公布、宣传解读、督查检查等多种方式,让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督查政策落实情况,解决政策知晓率低、打折扣、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改革政策的红利。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集中报道展示改革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的思想共识和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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