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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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0059 生成日期 2021-08-30 公开日期 2021-09-09
文件编号 澄港开环委办发〔2021〕1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生态,水环境质量,行政,工作制度,名单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临港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重点考核断面“断面长”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临港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重点考核断面“断面长”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临港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
重点考核断面“断面长”名单的通知
镇街园: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确保环境质量、月度
排名“双提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镇街园空气自动监测站建
立“点位长”制、重点考核断面建立“断面长”制。
一、工作目的
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制、重点考核断面“断面长”
制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是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对空气、水环境质量负责法律规定和“党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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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目的是推动形成以环境质
量为核心的污染防治体系,关键是发挥镇街园党政领导统筹全局、
协调各方的优势,整合治污力量、实施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环境
质量,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二、工作职责
(一)“点位长”职责。“点位长”是本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
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
进,具体履职要求如下:
1、牵头制定本辖区年度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建立定期
检查巡查机制,“点位长”原则上对点位及周边每月巡查不少于 1
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时检查巡查。安排专人组织每日
检查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帐、问题台帐。
2、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检。
3、每季度召开 1—2 次空气环境质量会商会,分析研判空气
质量变化趋势,书面交办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各项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当 PM2.5 浓度或空气优良
天数比率排名全市后 5 位时,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会议。
4、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状况,对辖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
排查,列出污染源清单并逐一整治、逐一销号。当监测数据出现
异常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赴现场,排查站点周边问题并处理。
5、督促列入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改善空气质量
工作方案中的各工程项目的实施,每月赴工程现场进行推进,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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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按时完成;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大气质
量持续改善。
(二)“断面长”职责。“断面长”是本断面环境质量的第一
责任人,负责本断面涉及的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
进,具体履职要求如下:
1、牵头制定本断面年度水质达标和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定
期检查巡查机制,“断面长”原则上对断面及周边每月巡查不少于
1 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时检查巡查。安排专人组织每
日实时检查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帐、问题台帐。
2、保障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检。
3、每季度召开 1—2 次断面水环境质量会商会,分析研判水
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书面交办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该
断面涉及的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当本断面
当月水质超标时,原则上须召开 1 次会议商讨对策并部署落实。
4、实时关注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对本断面所在河道范围
内水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污染源清单并逐一整治、逐一销
号。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赴现场,排查站
点周边问题并处理。
5、督促列入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断面达标和提升工
作方案中的各工程项目的实施,每月赴工程现场进行推进,确保
按时完成,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水质持续改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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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阴市确定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考核断面,临港开
发区现有 4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 6 个重点考核断面,结合镇街园
上报情况,现将辖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重点考核断面“断
面长”名单予以公布,请对照工作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附件:1.临港开发区镇街园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长”名单
2.临港开发区镇街园重点考核断面“断面长”名单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8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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