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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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2171 生成日期 2021-07-12 公开日期 2021-07-13
文件编号 澄水发〔2021〕2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团体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水利、水务 关键词 资源,节水,水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和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和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6〕7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锡水资考〔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下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做好地下水管理保护的重要意义

  地下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系统中的关键要素。我市曾有部分区域为超采区,做好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尤为重要。2016年,江阴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16〕41号)以来,开展了地下水水位超红线区域整治工作,完成了区域所有地下水井封填工作,以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开展全市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地下水位埋深最深点为马镇水厂监测点,埋深34.2米,较2016年治理前累计回升14.58米,取得良好的成效。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做好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未经批准和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任务,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计划管理,促进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推动城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依法管理,全面落实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措施

  (一)强化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16〕41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进一步加大改用其他水源的力度,鼓励地下水取用水户改用自来水、地表水、再生水、雨水等水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严守地下水水量水位控制红线,不得超计划开采地下水。

  (二)全面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江阴南部为地下水禁采区,主要包括祝塘、长泾、徐霞客、青阳四镇,要继续巩固辖区内地下水全面禁采成果,加强对已封井的巡查,防止已封深井违法启用。其他地区也要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摸排本地区内有无违法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特别是水产养殖户),并有计划、因地适宜地推进“水到井封”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组织制定辖区内地下水源井2021年封填计划,并于2021年9月1日前上报我局,确保地下水开采量不断压降,促进全市地下水水位持续回升。

  (三)切实加大地下水节约保护。各地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下水节约保护规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要不断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计划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巡查。对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要建立健全地下水管理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地下水管理工作的监督。

  联系人:徐江,电话:86862271

  江阴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2日

文件解读: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1/07/12/9650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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