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局,临港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澄委发〔2021〕36号)、《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澄科发办〔2021〕28)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企业研发费用奖励资金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含靖江园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的企业。
二、补助政策
1.对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进行研发费归集、设立研发费会计科目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不含高企),给予1万元补助,同时按其2020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2.对2020年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度增长超过10万元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不含高企),按其研发费用增长部分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2019年度研发费用为1万元及以下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3.对2020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高企),且2020年度研发费用超过20万元的,按其研发费用的5%,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
注:以上所述研发费用指享受税务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奖补执行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221.228.70.22:9090),注册登录后首先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栏目填写,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申报通知,项目经辖区科技、财政部门和市科技局业务科室逐级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条形码的专项资金申请书,与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A4纸大小,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辖区科技部门,由辖区科技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递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科(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15楼1557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辖区科技部门对申请第一项补助政策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无误后填报企业研发费用(首次归集)奖励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经辖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2日下午5:0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下午5:00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科
夏建军、周红芬 86861557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
企业研发费用(首次归集)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
镇(街)园区(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序号 |
企业名称 |
首次归集研发费时间 |
申请金额 |
现场核查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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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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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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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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