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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16:09

各镇(街道)科技办,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24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为鼓励外资企业在苏研发中心建设,对外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阴高新区“一区多园”范围(澄江街道、云亭街道、南闸街道、徐霞客镇、青阳镇、月城镇、周庄镇)园区内的企业请通过江阴高新区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请按照江阴高新区科技局申报通知办理。申报通知链接:http://joindcxcy.com/jyetsc/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38。

二、申报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并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份)送至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高新区管委会二楼创新创业广场B2),同时将《新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5144486@qq.com,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外资企业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附件4),各2份,于7月1日(周四)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5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曹玉兴 81602154

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 周京利86861553

 

附件:

1、《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新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3、《项目基本信息表》

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2-新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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