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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阴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澄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9号
发布时间:2021-05-26 09:06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阴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专业对口(详见附件1)。

(四)年龄:

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0日后出生);

(五)户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

3、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不限户籍;

4、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限户籍。

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6月10日16: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6月10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交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开始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起。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1113。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时间:6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

3、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分别见附件3。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实行市管校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确定拟聘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5。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接到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携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或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往届已就业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确定录用单位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3、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5、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十、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律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5。

江阴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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