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 脱贫攻坚 生态环境保护
关于扎实开展全市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06

澄政办发〔2021〕3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全市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设“美丽江阴”,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关于扎实推进美丽江阴建设的实施意见》(澄委发〔2020〕58号)、《市政府关于扎实开展江阴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市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城市更新工作动员会精神,以“产业更高端、创新更澎湃、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城市更新目标以及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以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乡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聚焦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二)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坚持一区块一策,结合各被撤并镇街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提升举措,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源头管控,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突出集约节约,务求取得实效。

(三)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坚持属地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注重上下联动,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注重宣传发动,动员被撤并镇街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提升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范围

此次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主要涉及:高新区长山区块,利港街道西石桥区块,璜土镇石庄区块,青阳镇桐岐区块,徐霞客镇马镇、峭岐区块,华士镇陆桥区块,周庄镇长寿区块,长泾镇河塘区块,顾山镇北国区块,祝塘镇文林区块等。

四、主要内容

针对全市被撤并镇街存在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重点围绕老旧街区改造提升、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基础设施优化升级、长效管理全面落实等方面,扎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使被撤并镇街市容镇貌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对被撤并镇街老旧街区实施改造更新,完善街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改善公共空间环境等,各镇街年内至少完成一条主要道路街景立面综合改造。深入开展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清理、拆除墙体外立面废弃的附属设施,对污损、破损、脱落、严重陈旧的幕墙、外墙墙面或立柱贴面,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维修、出新,保持城市建筑外立面设施完好、整洁。规范设置街头雕塑、街景小品和城市家具,定期养护保洁。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环境差、秩序乱、行路难等突出问题,达到路平、水畅、灯亮,市政、环卫、绿化配套设施齐全,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坚持以市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停车秩序、门店秩序、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通过市容违法行为“专项整”、显见性市容问题“长效治”的方法手段,进一步落实巡查管控机制,确保显见性市容问题不反弹。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扎实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按规定乱停放的行为,加强巡查管控,加大处罚力度。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全覆盖,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达100%,履约率超95%。加强沿街门店、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制的落实,集中清理各类店外经营、店外作业、倚门出摊、展示商品和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意晾晒衣物(拖把)等行为。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各项规范和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临街门(窗)内外违规广告和楼顶违规店招标牌,落实长效管理。

(三)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强化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意识,推进道路路面维护、城市排水管道疏浚等工作。规范设置和整合各类架空线网,拆除废弃线杆,加大架空通信线缆入地改造力度,及时清理设施表面的杂物,禁止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行为。推广“公园绿地+”,对主次干道、街头转角、老旧小区、桥堍、闲置地块等小微地块进行绿化“微改造”,不断增强公园绿地均衡性、连贯性、可达性和通透性。严格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职责,抓好公共绿地管理养护工作。

(四)长效管理全面落实。坚持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并举,一手抓净化、美化、绿化等城市硬环境打造,一手抓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公共服务等城市软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行政执法、市政管养、环卫保洁等规范管理标准,积极借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创新城市建设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打造城市建设管理新标杆。建立环境长效管控机制,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深化治理,科学统筹,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水平。

五、经费保障

市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各镇街按照有关要求申报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完工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各被撤并镇街奖补资金原则上按投入资金(以工程审计价为准)的50%予以奖补,且每个被撤并镇街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开放园区参照市有关政策自行承担。

(一)申报要求。所申报项目内容符合被撤并镇街整治提升工作具体要求,凡列入省道市道及相关业务条线部门的改扩建、维修及日常养护项目的,不予申报。

(二)申报程序。由各镇街对照标准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市城管委办公室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勘查,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为整治提升项目名单。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各镇街及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申请项目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资料。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查,逐项审核申报项目的立项资料、招投标资料、项目合同、竣工验收审计资料等,并现场核查建设内容、项目类型、投用情况等。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在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镇街园区作为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明确重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目标。

(二)强化指导保障。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公用、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尽职尽责抓推进,尽心尽力抓落实,全力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强化督查指导,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各职能部门对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并纳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考核体系。对整改成效明显的单位、个人给予评优评先、经费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四)深入宣传发动。各镇街园区要加大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整治工作。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关于扎实开展全市被撤并镇街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