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1288 | 生成日期 | 2021-04-15 | 公开日期 | 2021-04-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级) | 卫生 | 关键词 | 医疗,疾病,市场秩序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项督查 |
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督促指导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3月始至4月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所对全市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开展专项督查。
主要督查内容:
是否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负责人培训;
是否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等。
通过检查,同时加大指导和宣传,旨在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