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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1288 生成日期 2021-04-15 公开日期 2021-04-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医疗,疾病,市场秩序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项督查
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项督查

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督促指导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3月始至4月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所对全市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开展专项督查。

主要督查内容:

是否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负责人培训;

是否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等。

通过检查,同时加大指导和宣传,旨在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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