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化工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临港化工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临港化工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片区规划面积2.19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边界为三房巷储运规划东厂界—海伦石化东厂界,西边界为利士德化工西厂界,南边界为利士德化工南厂界—双良路—利士德EPS南厂界—润华路—涵丰科技—苏利制药—金牛—华钰—耀宇—信越东厂界—海伦石化南厂界所围边界,北边界为利士德化工北厂界—丽天北厂界—三房巷储运现有北厂界和规划北厂界;西片区规划面积4.24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长江岸线以南,老桃花港河以东,滨江西路以北,东侧以新桃花港河、春江路、南荣路为界的区域;以及滨江西路以南,老桃花港河以东,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石庄污水处理厂北厂界以北,东侧以扬子大道、友谊路和锦绣路为界的区域。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6.43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化工园区即东片区和西片区。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10-86868851
联系邮箱:369155584@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0
联系邮箱:7810163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的有限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以邮件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公众意见表》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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