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申请到了公租房,请问若其女儿购买了房产,其公租房名额是否会被取消? 江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江阴市住建局】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户为单位,该家庭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如果诉求人的丈母娘在申请公租房时,她的女儿是申请家庭的成员,现已购置房产,则该家庭应当退出公租房保障。如果不是,则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