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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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0822 生成日期 2021-03-10 公开日期 2021-03-10
文件编号 澄农发〔202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生物,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局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科普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规范有序,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研发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为监管重点,做到监管全覆盖,坚持查早查小,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进口和加工等行为,努力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局面。扎实推进科普宣传,突出宣传实效,提升公众对转基因的科学认知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经研究成立江阴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万小溪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金龙 副局长

  舒建华 副局长

  张雪峰 副局长

  成  员:丁建英 执法大队大队长

  邵益栋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许  栋 科教科科长

  蒋宗元 安全生产科科长

  陆亚萍 种子站站长

  陆春兵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鲍明明 水产站副站长

  各镇(街道)农工科科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科。

  三、工作重点

  (一)试验环节监管。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对已经批复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和试验档案,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置情况。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停止试验,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科教科牵头,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疫控中心配合)

  (二)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强化我市水稻、小麦、马铃薯等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并严查亲本来源。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和要求,春耕备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问题,一律按规定铲除销毁,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种子站牵头,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科参与)

  (三)开展农作物苗期抽检。按全省统一部署,农作物苗期抽样检测工作(重点为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组织开展田间快速检测(省农业农村厅提供检测试纸),认真完成省市分配给我市农作物苗期快速检测指标任务。对于快速检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则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抽样、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科教科牵头,农技推广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参与)

  (四)加强种业管理。根据《江阴市现代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强江阴种子(种畜禽)生产企业管理(江阴现有种子生产企业2家、种畜禽场4家、水产苗种生产企业5家),加强许可管理,做好生产经营备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力度,检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制定年度种子质量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完善畜禽种质性能测试体系,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科教科牵头,种子站、疫控中心、水产站、农技推广中心参与)

  (五)强化科普宣传。对辖区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意识和水平。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列为农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必修课程,扩大培训范围,强化农业系统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安全监管能力。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科教科牵头,安全生产科、农技推广中心、执法大队、种子站参与)

  四、计划进度

  (一)部署工作(2021年3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1年4月—2021年11月)。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和追根溯源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确保本区域范围内无重大农业转基因违法事件发生。

  (三)总结经验(2021年12月)。各单位要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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