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0822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 公开日期 | 2021-03-10 |
文件编号 | 澄农发〔202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生物,方案,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局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科普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规范有序,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研发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为监管重点,做到监管全覆盖,坚持查早查小,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进口和加工等行为,努力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局面。扎实推进科普宣传,突出宣传实效,提升公众对转基因的科学认知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经研究成立江阴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万小溪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金龙 副局长
舒建华 副局长
张雪峰 副局长
成 员:丁建英 执法大队大队长
邵益栋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许 栋 科教科科长
蒋宗元 安全生产科科长
陆亚萍 种子站站长
陆春兵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鲍明明 水产站副站长
各镇(街道)农工科科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科。
三、工作重点
(一)试验环节监管。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对已经批复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和试验档案,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置情况。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停止试验,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科教科牵头,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疫控中心配合)
(二)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强化我市水稻、小麦、马铃薯等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并严查亲本来源。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和要求,春耕备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问题,一律按规定铲除销毁,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种子站牵头,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科参与)
(三)开展农作物苗期抽检。按全省统一部署,农作物苗期抽样检测工作(重点为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组织开展田间快速检测(省农业农村厅提供检测试纸),认真完成省市分配给我市农作物苗期快速检测指标任务。对于快速检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则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抽样、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科教科牵头,农技推广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参与)
(四)加强种业管理。根据《江阴市现代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强江阴种子(种畜禽)生产企业管理(江阴现有种子生产企业2家、种畜禽场4家、水产苗种生产企业5家),加强许可管理,做好生产经营备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力度,检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制定年度种子质量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完善畜禽种质性能测试体系,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科教科牵头,种子站、疫控中心、水产站、农技推广中心参与)
(五)强化科普宣传。对辖区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意识和水平。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列为农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必修课程,扩大培训范围,强化农业系统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安全监管能力。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科教科牵头,安全生产科、农技推广中心、执法大队、种子站参与)
四、计划进度
(一)部署工作(2021年3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1年4月—2021年11月)。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和追根溯源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确保本区域范围内无重大农业转基因违法事件发生。
(三)总结经验(2021年12月)。各单位要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