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意见》(澄政发〔2020〕7号),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和江阴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通知》(澄农发〔2020〕18号)。经镇街申报,第三方审计,现有11家农业经营主体、14笔银行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9日,联系电话:0510-86861347。
附件:贷款资金情况表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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