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1026 | 生成日期 | 2021-02-24 | 公开日期 | 2021-02-24 |
文件编号 | 澄人社〔202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开展技能培训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开展技能培训的通知》(锡人社〔2021〕4号),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和节后复工复产,现就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动线上培训
在2021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各类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24课时的,按每人18.5元/课时的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健康卫生、疾病防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企业应于3月31日之前申报,有关申领及发放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澄人社〔2020〕27号)文件执行。
二、扩大实施以工代训范围
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我市大型企业留澄外地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企业应于3月31日前向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上报留澄外地职工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及承诺书,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将上报人员信息在金保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确认,并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
三、有关说明
(一)本通知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二)本通知所称留澄外地职工指2021年2月份在澄过节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已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大型企业的划分参照我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22号)确定的企业划型结果。
(三)企业应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承诺春节期间留澄外地职工未离开江阴,对上传的名单真实性负责,如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企业应退回所申领培训补贴,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阴 市 财 政 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