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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0356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日期 2021-01-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信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报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电子政务 关键词 报告,公开,电子政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江阴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公布。
江阴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江阴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阴市信访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工作。加强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办公会议,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督促。同时指定了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依法规范操作,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责任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稿,保密审查,局领导审定后,再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或者变更。加强管理监督,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整改。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条,其中:工作动态39条,法规文件及解读5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信息2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党建信息4条,领导接访13条,法规政策3条。政府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7.8777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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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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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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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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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应当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而不是仅限于网站各模块的更新频次,凡是不涉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比例。三、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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