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
澄住建质安〔202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文档来源:住建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建筑工地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2号)、《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实行“筑锡”二维码监管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47号)、无锡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筑锡”二维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无锡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一是切实提高防控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布置、认真抓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平稳过冬。二是开展重点人员环节全覆盖自查,凡建筑工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即刻主动向属地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配合辖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每日上报人员流动情况,核查建筑工地人员进出登记信息。三是强化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封闭管理、非必要不聚集、做好清洁消毒、增强个人防护等,同时完善工人返乡返岗工作方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

二、做好建筑工地“筑锡”二维码管理

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无锡市住建局《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实行“筑锡”二维码监管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47号)(附件2)文件要求,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做好“筑锡”二维码申请、培训和核查工作,确保现场从业人员落实“筑锡”二维码管理全覆盖。

三、强化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临近年底,建筑施工企业抢节点、赶进度意愿增强,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事故易发多发,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严格实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管控到位,要突出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和施工消防等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同时落实冬季安全事故各项工作措施。

三是扎实开展节前收尾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1、春节期间中止施工有关工作要求。全市在建工地在春节期间由中止施工需要的,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向住建局质安站提交《2021年春节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见附件3),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注明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质安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中止施工资料后,对工程项目中止期间不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经确认后项目可按照“节假日停工状态”进行管理。

2、自即日起,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应组织全面排查,重点开展对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以及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等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在全面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节前收尾的特点,中止施工前重点落实以下工作:1、工地围挡封闭以及门卫值班值守管理;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覆盖防护;3、脚手架、模板支撑全面检查加固,吊篮全部落地并断电;4、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前的检查以及封存;5、开展工地临时设施、民工宿舍的牢固性、安全稳定性以及临时用电、消防防火的检查;6、作业面、脚手架等位置施工机具、材料及时检查清理,防止大风天气发生高处坠物;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实处。

四是加强春节期间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值守

1、做好春节放假的清场管理工作。各中止施工项目在春节放假前切断施工区域与停用生活区相关的电源,需入库保存的材料与设备入库保存,做好防盗工作,灭火器材全面检查并分布到位,防止节日期间火灾事故发生。做好给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防止水管爆裂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2、做好节日应急值守工作。各中止施工项目应提早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建筑工地根据施工体量落实参建各方的节日值班人员,并填报《2021年春节期间项目值班表》报送住建局质安站。各参建单位要落实春节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信息的接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

五是严格节后复(开)工检查,认真执行节后复(开)工程序,严格把控复(开)工条件。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参建单位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2021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见附件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项目自查、企业复查,逐项开展复工检查工作,务必做到六个到位(告知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检查到位、宣传到位和备案到位),方可复(开)工。

 

附件1:无锡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2号)

附件2:无锡市住建局《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实行“筑锡”二维码监管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47号)

附件3:2021年“春节”前后安全自查系列用表

以上附件均在江阴市住建局网站上下载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