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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0178 生成日期 2020-05-19 公开日期 2020-05-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统计 关键词 规划,统计,经济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统计局文件     澄统发〔2020〕12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 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本局各科、室、队(中心),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现将《江阴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
关于印发《江阴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本局各科、室、队(中心),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现将《江阴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统计局

2020519

 

江阴市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

(试行)

 

为深入开展防控实体经济风险专项行动,增强经济指标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地反映江阴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

一、预警监测对象

预警监测对象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销售面积、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限额以上单位销售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根据实际要求增加部分经济指标。

二、预警监测目的

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调研企业运行态势,充分利用现有统计数据资料,加强研究趋势性、波动性规律,着重分析重点企业的数据变化,积极研判分析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

三、预警监测内容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预测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走势情况,主要包括:

1.指标当月总量和同比增长预计数。

2.指标累计总量和同比增长预计数。

3.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的,需要说明情况并分析原因。

四、其它要求

各主要指标预测情况报送统计(三产)分管领导审阅后,签字(涉及多个分管领导均需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将纸质传真至市统计局综合科,同时将电子资料报送备案。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江阴市统计局                             2020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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