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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4021 生成日期 2020-12-25 公开日期 2021-0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管理,物业,住宅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专营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进小区。

  《通知》明确,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扩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范围,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运行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通知》要求,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

  《通知》强调,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

  《通知》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解读关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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