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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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3692 生成日期 2020-12-31 公开日期 2020-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经济作物,通知,食品安全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澄农发〔2020〕7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村工作科、局各科站: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2021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部门各镇街要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局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我们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切实加强风险监测

  根据“两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的特点,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检查巡查工作。“两节”期间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专项监测。种植业产品,要重点聚焦豇豆、山药、韭菜、芹菜、青菜等品种,监测毒死蜱、甲拌磷等在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和腐霉利、嘧霉胺、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常规农药。畜禽产品,禽蛋重点监测氟喹诺酮类药物和酰胺醇类药物,禽肉重点监测停用药物氧氟沙星和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猪肉、牛肉、羊肉重点监测“瘦肉精”和其它禁用药物。水产品,要重点聚焦四大家鱼以及鳊鱼、黄颡鱼等品种,监测禁用药物硝基呋哺类、孔雀石绿,停用药物氧氟沙星及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做好预警,查找源头、有效溯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切实强化巡查检查

  各部门要深化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利剑”行动成效,进一步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要加强随机抽检、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统筹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部门力量,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切实推进合格证制度

  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对合格证开具情况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种植养殖主体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和合格证的真实性,杜绝随意开证行为。对开具合格证存在问题的生产主体,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抽检频次, 同时要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实施合格证制度的同时, 要巩固和加强原有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因推行合格证而放松日常监管的错误做法。

  五、切实强化培训指导

  各镇街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将《禁限用农药名录》(附件1)和《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附件2)组织发放至每一个种养殖主体,并在基地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关于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加强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防控

  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加强节日值班,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稳定。

  各镇街各科站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黄重静,电话:86861343,电子邮箱:849052839@qq.com

  附件:1.禁限用农药名录

  2.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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