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scjgj/index.shtml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市场监管局 > 通知公告 > 业务公告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汇通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变更登记一案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0-12-23 14:25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汇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93MA1M9EUT4U

本局于2020年1月7日对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变更登记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澄市监案履催字〔2020〕21-002号),催缴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因本局先后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该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澄市监案字〔2020〕21-102号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告期间内,你(单位)可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澄江路88号联检大楼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9191211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