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改发〔2020〕 11 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委托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行使澄江街道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使用“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特此公告。
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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