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 2020 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54 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 2020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74 号)要求,2020 年度部、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给我市,由我市在规定的资金支持重点范围内自主确定项目、自行分配。我局根据相关文件发布了相关项目资金的申报指南,组织了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纸质材料初审、信用核查、并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专项审计。
经核查,拟确定以下企业给予支持(详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至市商务局办公室。邮寄地址:澄江中路 9 号,邮编 214400;电话:86861419。
江阴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9日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