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3266 | 生成日期 | 2020-09-11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
| 文件编号 | 周政发[2020]4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周庄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房屋,住宅,方案,通知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周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周政发〔2020〕41号
关于印发《周庄镇农村乱占
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各相关驻镇单位:
现将《周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周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和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要求,根据《江阴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明确摸排范围和内容,摸清2013年以来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我镇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占用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地类为耕地的土地,各年度为落实占补平衡等新增变更为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计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农用地。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加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中具备耕地条件用作了补充耕地的园地、林地等;“二调”以来各类无合法合规手续擅自变更为林地、园地或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的土地;原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其他部门认定为林地等有争议的土地;之前为其他地类,经过复垦或新开垦为耕地的土地;实地虽然已经弃耕抛荒但地类管理上仍为耕地的土地;实地用于种植花卉、果树、茶叶等,或者开挖鱼塘、挖湖造景,但地类管理上仍作为耕地的土地,等等。
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是指,如不符合分户条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级政府未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减挂钩项目未经同意,或拆旧区未按规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无问题或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各村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对摸排 范围和内容进行拓展。
(二)摸排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时间安排
9月18日前,各村上报初步摸排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书记和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建立对应的专班人员,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期限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镇政府根据市级摸排工作要求,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庄分局、镇经发局农村工作科、镇建设局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结合上级下发图斑等线索,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
(三)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切实担起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书记和主任“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相关工作程序,使摸排结果公开、透明、准确。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摸排过程中,房屋占地面积没有现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镇政府会设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专线咨询服务电话。
专线电话设于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村解疑答惑。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通过培训指导等方式,及时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
(四)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主动接受镇纪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镇政府将加强对各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各村书记和主任;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排查工作中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形,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附件:周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附件
周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学春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召集人:沈宏伟 镇党委副书记
张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
王春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振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沈志宏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周庄分局局长
李首男 镇建设局副局长
施 泉 镇经发局副局长
李 勇 镇经发局农村工作科科长
王 晟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耿永富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邹虎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富春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一明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曹向东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卞 铭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丁志宏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张伟东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朱丽霞 妇联主席兼宣统科干事
缪承慧 宣统科副科长
余军平 周庄派出所所长
陈颉峰 三房巷派出所所长
陈赛华 市场监管局周庄分局副局长
侯海雄 周庄供电所所长
缪文虎 江南水务周庄营业所所长
徐惠庆 周庄村主任
周 峰 金湾村主任
孙 庆 三房巷村党委书记
余文兴 鸡龙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曹献忠 山泉村主任
陈决平 华宏村主任
袁晓华 陶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金龙 东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蒋中华 稷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艰朴 宗言村主任
杨忠庆 倪家巷村党委书记、主任
邬国龙 周西村主任
蒋建龙 长乐村主任
袁士才 长寿村主任
孙长福 长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周庄分局局长沈志宏同志和镇经发局农村工作科科长李勇及镇建设局李首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建设局,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实行联合办公。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