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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纳
发布日期:2020-11-09 09:15

  重要通知:江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参保人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参保缴费期限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个人集中缴费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参保缴费标准

  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每人每年缴费250元;

  (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00元;

  (三)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含60周岁)、女满55周岁(含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46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四)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每人每年缴费56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待遇享受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参保免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免交个人缴费部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重点优抚对象;

  6、困境儿童;

  7、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8、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9、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简称重度残疾人);

  10、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1.5倍以内的年满60周岁(含)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大重病患者。

  参保缴费流程

  续参保人员:在缴费期内凭身份证至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通过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居民医保缴费>功能查询缴纳。

  新参保人员:在缴费期内携带本人户口簿至户籍所属镇(街)医院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完成参保登记、确定缴费标准的次日起,凭身份证至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通过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居民医保缴费>功能查询缴纳。

  缴费凭证和查询

  缴费人可在缴费银行、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进行缴费查询;需要缴费凭证的,可以向属地税务分局申请开具。

  缴费人也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公共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打印所需社保费缴费凭证。

  退费受理

  缴费人因误收多缴或结算多缴等原因,造成实际缴纳的医保费大于应缴纳的医保费,可向户籍所属镇(街)政务中心人社科申请将多缴费款予以退还。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

  1、在校学生的居民医保缴费已于2020年9月开学期间通过教育局统一办理,不在此次缴费范围内。

  2、2021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婴儿、户口新迁入本市人员(指退伍军人、因就学户口迁出本地又迁回本市居住的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婚嫁人员等)、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户口簿(新生儿同时提供出生证)至户籍所属镇(街)医院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完成参保登记、确定缴费标准的次日起,凭身份证至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通过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居民医保缴费>功能查询缴纳。

  3、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实行三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为保障您或家人及时参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参保、续保缴费手续。如在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根据需要联系相关部门:

  

 

  

江阴市税务局:96888722

  江阴市医保局:86841070

  江阴市农商行:0510-9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