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3

为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机制化建设,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改委就文件制订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实施要求进行了解读。

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明确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放大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效应,推动社会信用在降交易成本降行政监管成本、增市场活力增社会互信、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上切实发挥价值,切实提升“放管服”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成效。

总体目标: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内容,确立全市“覆盖全面、约束有力、规范有序”的信用监管秩序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实施,为全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支撑。

重点工作:主要从强化承诺履约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加大行政监管类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统一全市公共和行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推动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实施动态化、差异化的市场和行业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权益保护;建立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七方面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机制化建设。

保障机制:提出评价共享确保联动应用、监管公开确保社会监督、专项测评确保工作开展等三项保障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能够贯彻落实到位。

总之,围绕“完善诚信建设,健全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的新部署新要求,江阴发改委将全面推进《实施意见》落实,推动社会诚信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助推城市内涵发展、绿色发展、宜居发展、协同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打造诚信江阴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品牌软实力。

关联阅读:《关于加强全市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 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0/10/22/9176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