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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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3526 生成日期 2020-09-29 公开日期 2020-09-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江阴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澄农发〔2020〕50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霞客镇、新桥镇、长泾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特制定《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江阴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

(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无锡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农发〔2017〕40号锡财农〔2017〕159号)、《2018年度无锡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意见》(锡委农发〔2018〕82号锡财农〔2018〕84号)、《关于2019年市级特色镇村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锡农发〔2019〕181号锡财农〔2019〕73号)文件要求,定于10月份对徐霞客镇、新桥镇、长泾镇2017—2019年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为确保项目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2019年度无锡市级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28个。

  二、验收程序

  按照镇级初验、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结果报备的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一)镇级初验。由镇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初验,形成初验结果,并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申请验收。

  (二)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江苏省信用等级AAAA级及以上>且具有农业农村项目验收经验的企业)对各镇2017—2019年度项目的台账资料、项目现场、工程投资等进行全面验收并形成第三方验收报告。第三方验收费用,由各镇根据项目奖补额度比例进行分担。

  (三)结果报备。依据第三方验收评审报告,将验收结果上报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各项目单位需提供的验收资料: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2.项目申报书;3.项目建设审批文件资料;4.设计、监理、招投标、合同、变更、竣工验收等主要资料;5.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中和竣工后的图片影像资料;6.工程审计报告和付款情况。

  三、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

  四、验收工作责任及纪律

    1.镇级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级验收工作的开展。

  2.验收组成员要严肃验收纪律,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恪尽职守、廉洁公正。

 

澄农发〔2020〕50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2017-2019年度城乡一体化(特色镇村)项目市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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