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将利港电厂石膏干渣输送改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09-29-2020-10-6(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10-86868526 通讯地址: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珠江路198号(生态发展科)
公示版——利港电厂石膏干渣输送改造项目.docx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