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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2497 生成日期 2020-09-28 公开日期 2020-09-28
文件编号 澄依法办〔2020〕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政法,法制,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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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信息采集表》于9月30日前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黄星烨,联系电话(传真):86862316。

  邮箱274806543@qq.com。

  

江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53号)、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苏司通〔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建立健全通过行政裁决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作用实体化运作,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9月底完成)。开展行政裁决事项全面清理,规范化编制、更新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裁决事项,对接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对行政裁决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是全覆盖进驻非诉服务平台(9月底完成)。依法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填报《江苏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由市司法局管理员建立账号,以“行政裁决成员单位”身份进驻江苏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行政裁决承办人接受平台分派的案件。(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是组织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9月下旬-长期)。司法行政部门和各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加强行政裁决法律知识的内容。通过建立专家库、政府购买服务、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方式,提升行政裁决能力。组织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的操作培训。(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是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长期)。各有关行政机关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号)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依法行使行政裁决职权。坚持“线上”和“线下”并行,积极推行通过平台办理裁决案件。(责任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五是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长期)。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先行调解机制、宣传引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衔接机制,保障当事人相关权利,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裁决工作,规范行政裁决权力行使,提高行政裁决水平。(责任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加强行政裁决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提供人财物保障。

  二要加强学习培训,精通政策业务。行政裁决工作政策性强、法律性强、专业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学习领会,广泛宣传行政裁决工作质效,争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扩大行政裁决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要精准把握尺度,公正行政裁决。各有关部门要充实配备执法人员,高度重视每一个裁决案件,研究好每一个细节,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切实做到拿准尺度、把准精度、公正裁决。同时,积极运用调解等方式处理裁决,实行其他非诉手段与裁决穿插并行。

  四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稳妥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相互学习借鉴。司法行政部门要围绕工作难点、工作堵点,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行政裁决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行政裁决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附件:江苏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信息采集表(示例)

  附件

  

江苏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信息采集表

  

(示例)

  

 

  *机构名称:江阴市XX局

  

 

  *机构类型:行政裁决成员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区划:江苏省江阴市XX街道(镇)

  

 

  *服务类型:行政裁决

  

 

  擅长领域:(勾选√)

  

 

  □婚姻家事纠纷

  

 

  □邻里纠纷

  

 

  □房产宅基地纠纷

  

 

  □合同纠纷

  

 

  □生产经营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山林土地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环境污染纠纷

  

 

  □拖欠农民工工资

  纠纷

  

 

  □其他劳动争议纠纷

  

 

  □旅游纠纷

  

 

  □电子商务纠纷

  

 

  □其他消费纠纷

  

 

  □医疗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

  纠纷

  

 

  □物业纠纷

  

 

  □其他纠纷

  

 

  

 

  

 

  *机构地址:江苏省江阴市XX街道(镇)

  

 

  *详细地址:

  

 

  电话座机:

  

 

  *承办人:

  

 

  *承办人手机号:

  

备注

  

 

  1.带*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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