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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标准突破千元
发布日期:2020-09-21 11:01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江阴全面提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残儿童养育等救助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9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10元。此次提标将惠及群众15722人,并首次将重残、重病儿童纳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范围。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连续12年增长。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城镇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47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43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25元。孤儿集中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600元提高到2730元,分散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10元提高到2320元。执行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起计算。

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按目前标准,对于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残儿童和符合患有规定重大疾病病种条件的儿童每月可获1160元补贴,已享受低保等相关补助的儿童则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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