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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气象局关于公众气象服务发布渠道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9-19 06:06 文章来源: |
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部门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为规范信息传播,提高传播时效,提升公众灾害防御能力,现将我市公众气象服务的主要发布渠道公告如下: 1.网站 江阴市人民政府网站江阴市气象局专栏(http://www.jiangyin.gov.cn/qxj/index.shtml) 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http://www.js12379.cn)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http://www.12379.cn) 中国天气网江苏站(http://www.weather.com.cn/html/province/jiangsu.shtml) 江苏天气网(http://js.weather.com.cn) 2.微信 “江阴气象”微信订阅号(ID: gh_624b16501d23) 3.微博 “江阴气象”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1618288475 4.手机短信 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视灾种和灾害危险程度,在预警区域内全网发布。 5.广播 江阴汽车广播(FM90.7),预警信号即时插播。 6.电视 江阴新闻综合、民生频道,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视灾种和灾害危险程度,滚动字幕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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