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锡科高〔2020〕196号)和《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进行转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相应培育库中的已入库企业,且企业基准信用评价须在B-(含)以上。
二、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遴选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含电子版)。附件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相对应,并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并符合具体要求。
2.汇总审核。请申报企业和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3.材料报送。请各属地科技部门将盖章的《申报材料审核表》、《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含证明材料),于2020年9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温京涛 电 话:8686155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pdf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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