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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澄政发〔2020〕87号

市政府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其中第五项中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纳入各镇(街道)、园区财政预算安排。

附件: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
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0〕19号)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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