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2355 | 生成日期 | 2020-09-07 | 公开日期 | 2020-09-07 |
文件编号 | 澄工信安全〔2020〕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冶金,船舶,港口,码头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立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
关于建立船舶修造行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澄江、云亭街道办事处,月城镇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开发区,各船舶修造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落实企业诚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经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研究会商,现对我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同时,企业内部也要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签订安全承诺书,告知岗位安全风险、操作规程等有关事项。对新入厂职工要在完成“三级”教育培训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对转岗职工要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各个部门(车间)、班组和所有管理、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并在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在重点岗位开展以师带徒模式,把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遵章操作好方法等经验技巧能够一代一代传承,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三、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每年组织从事安全管理、工程技术、设备管理和生产一线等骨干人员,对本单位风险源点进行辨识和评估,科学分析工艺、设备和作业环节的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清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到各个部门、车间和班组、岗位,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四、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如实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建档备查。
六、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应当在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生产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公告栏,注明风险名称、风险等级、事故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方法、责任部门及人员等内容,公告内容应及时更新和建档。在操作岗位上,需设置风险告知卡,标明岗位安全操作要点、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便于员工随时进行安全风险确认,指导员工安全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较大以上风险实行企业主动报告制度。
七、突出重大危险源排查管控。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建档工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对存在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八、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吊装、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试航,设备检维修、临时用电、涂装,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自身涉及的危险作业项目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日常要组织对危险作业事项进行排查和风险分析,并进行技术交底、人员培训,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九、强化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并保养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十、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企业内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的规章,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处罚的相关条款,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工作。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并按照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的奖励处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十一、完善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要确保持续通过达标验收,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二级标准化达标计划。内河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加快达标建设工作。对未达标企业将统筹考虑从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项目审批等方面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达标建设的积极性。
十二、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交流机制。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企业要与公众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每年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门相互协同,及时做好信息共享。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船舶修造企业,在整改不到位前,相关部门要采取停止受理船舶检验申请、试航、下水作业等报备、审批事项。
十三、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为切实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部门职能,现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市工信局:牵头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修订完善船舶修造行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船舶修造企业,在整改不到位前,协助相关部门停止受理船舶检验申请、试航、下水作业等相关审批事项。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分级分类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级监管的船舶修造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船舶修造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对发现或移交的消防隐患依法查处,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船舶修造企业消防处突工作,对船舶修造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检查。江阴海事局: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船舶修造企业,在整改不到位前,协助相关部门停止受理试航、下水作业等相关报备事项。镇(街道):落实分级分类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级监管的船舶修造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江阴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江阴海事局。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