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澄政办发〔2020〕4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防止境外动物疫情传入,有效维护江阴口岸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阴口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保障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防范动物疫情传入为核心,以加强进境肉类产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升级、保障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需要为总体要求,全面提高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部门单位间联防联控的进境肉类产品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进境肉类产品质量监管中的责任分工,织密监督管理网络,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韶峰    副市长

副组长: 江  城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益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查建标    市商务局局长

               姚  武    江阴海关副关长

成    员:方  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金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谭荣伟    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口岸办副主任

               赵  钧    市应急局党组成员

               黄新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华    综保区管理局副局长

               徐  伟    江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高乃东    江阴海关查验二科科长

               朱宇翔    江阴边检站副站长

               安晓丽    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进境肉类产品的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制定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口岸办),负责收集、汇总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重大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牵头协调处置重大进境肉类产品质量不合格事件;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相关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口岸办副主任谭荣伟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确定口径,及时发布重大事件新闻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

(二)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通关放行后的进境肉类产品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市农业农村局:与江阴海关及时互通动物疫情疫病信息,确保双方对疫情及时做出响应。

(四)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五)市应急局: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协调相关专家参与应急处置。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进境肉类产品市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做好从事进境肉类产品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涉嫌走私产品及时通知江阴海关处理。

(七)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的审核、划拨、监管;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设、管理、经营等工作。协调配合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做好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各项相关工作。

(八)综保区管理局:负责配合海关和指定监管场地做好进境肉类的保税管理工作。

(九)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进境肉类监管场地查验、检验工作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监督环境污染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江阴海关:负责依法做好进境肉类产品的口岸查验、取样、实验室检验、签证放行等工作,对进境肉类产品的备案收货人、备案存储冷库进行监管,对进境肉类产品在通关放行前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依法监督销毁不合格进境肉类产品。依法加强进境肉类产品检疫、监管、征税、查验、放行等工作,严厉查处进境肉类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

(十一)江阴边检站: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实施管理、监护;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管理,维护出境、入境秩序;审核签发外国人临时入境许可,防范查处非法入出境活动;疫情期间,加强与口岸联防联控单位联系,配合做好异常情况下入境船舶人员管控。负责办理入境接受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入境手续,开辟绿色通道;负责及时向入境地所在政府提供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来华(归国)人员信息,及时将入境船舶上的境外通报确诊病例信息通报江阴海关。

(十二)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江阴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日常运行工作。按照规定确保监管场地的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维持秩序、环境卫生等。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营活动,并确保进境肉类储存安全。制定详细的年度进境肉类计划,研究国内国外行业价格情况,加强企业合作,拓展业务。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口岸肉类进境企业管理。严格审查肉类进境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引进诚信度高、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参与经营,从源头降低进境肉类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入境肉类承运企业管理。引进符合监管条件的有资质冷链查验和运输等要求、符合监管条件的专业物流运输企业作为进境肉类在口岸和运抵备案冷库的承运单位,并按照相应的要求严格进行监管,确保肉类查验、运输、存储等冷链条件及安全。

(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1—2次例行会议,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重大信息即时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明确联络人和联系电话,随时通报信息。

(四)建立执法互助机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过齐抓共管,实现对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对跨部门的重大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助、相互协作。

(五)建立监管互认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在信息互通的基础上,实行部门监管互认机制。在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方面,互认监管结果,原则上对已经其他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的同一产品不再实施相同检测。

(六)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对重大突发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事件,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及时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将应急联动处置纳入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日常应急管理,适时组织应急联动演练。

(七)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实地检查企业经营各环节的管理、操作、制度执行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八)建立定期培训机制。联检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关于进境肉类产品通关通检、查验检疫、政策及法律法规、操作模式的培训和宣传。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九)建立工作考评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将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评。


 

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进境肉类产品监管,有效应对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关总署《进出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江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18)》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由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重大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境肉类产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称“应急指挥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江阴海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综保区管理局、江阴生态环境局、江阴边检站、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2 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统一指挥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负责具体处理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检验检疫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向江阴市人民政府报告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

(四)负责向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阴海关等部门通报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协调应急、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上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负责处置其他与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

江阴海关负责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根据境内外肉类产品突发事件的动态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汇总判断和风险分析,对潜在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风险及时预警,协同有关部门有效遏制事件发生,减少损失。

3.2 预警

按照《江阴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澄政办发〔2018〕118号)规定,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预警实行分级预警,预警级别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3 信息报告

发生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时,江阴海关应按照相关要求立即上报应急指挥小组。

(一)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事故。

3.江阴海关在对进境食品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重大不合格情况。

(二)报告内容

1.已发生的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等。

2.预警信息。江阴海关在对进境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重大不合格情况,应填写《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境肉类产品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信息表》(见附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小组。

(三)报告程序

1.江阴海关在发现或接到进境肉类产品突发事件信息后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同时通报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2.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级别的进境肉类产品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件向江阴市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同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3.4 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江阴海关在报告后应进行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阶段报告:主要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潜在威胁及影响、下一步措施等,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三)总结报告:全面报告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

按照《江阴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澄政办发〔2018〕118号)进行分级响应。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江阴海关应当按照报告程序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通报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进境肉类产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2 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措施包括:

(一)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江阴海关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从源头进行控制,封存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进境食品,确保其不再进入流通领域,有关事件情况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

(二)预警信息的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整理、评估,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江阴海关应根据预警信息对相关肉类产品加强检验检疫,确保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对经江阴海关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

4.3 评估调查

江阴海关组织专家对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经现场检测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并进行消除,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行动建议。终止行动由应急指挥小组发布实施。

4.4 处置后期

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小组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在发生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小组应安排人员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5.2 技术保障

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当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时,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5.3 队伍建设

应急指挥小组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专业人才储备,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建立一支健全的处置队伍。

5.4 防范措施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风险分析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科学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形势,对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治。

5.5 责任追究

对在由进境肉类产品引起的重大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6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待后续总结后尽快补充。

6 附则

6.1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2 本预案由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境肉类品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信息表.docx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江阴口岸进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江阴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