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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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2583 生成日期 2020-08-28 公开日期 2020-08-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法制,行政,工作制度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我市以“三项制度”提升综合执法规范新高度
我市以“三项制度”提升综合执法规范新高度

自2018年3月正式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市全面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大关键环节,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保障综合执法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改革的实效化,有力助推综合执法体系更加公开透明、权威高效。

  一、强力推进,为综合执法改革把牢“方向盘”。市委市政府成立“三项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召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并于2018年10月选取6个综合执法部门先行试点,将推行“三项制度”纳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统筹衔接,与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同步考核。

  二、建规立制,给执法开展定出“标尺线”。统一文书格式、执法装备、裁量基准,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音像记录装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等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将综合执法局建设、综合执法行为等13个规范纳入江阴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并通过省级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执法“江阴标准”。

  三、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建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江阴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示平台进行链接,实现统一平台对外公示。编制并公布执法主体和人员清单,部门和镇街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双随机抽查清单等,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主要执法部门均制定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用语规范,主动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已成习惯。

  四、全程留痕,替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全市执法部门按统一格式文本制作执法文书,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案卷评查高标准。主要执法部门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装备,设立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普遍建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部分单位配备数据采集站进行信息存储,探索音像记录规范化管理。开发运用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从立案到结案全程办案网上留痕,通过后台可实时监督。

  五、严格审核,帮执法决定系好“安全带”。加强队伍建设,全市现有法制审核人员229名,其中31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法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共聘请法律顾问120名。持续实施综合执法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以案释法、集中轮训、现场教学,多形式多途径强化培训,推动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能力双提升。法制审核人员对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审核,“法制审核+异议沟通+集体讨论”模式普遍实施,切实把好行政执法最后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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