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2335 | 生成日期 | 2020-08-24 | 公开日期 | 2020-08-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涉企收费自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涉企收费自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减负办近日印发《关于遏制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减负办转发并制订了工作方案苏减办〔2020〕12号文,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各相关政策文件,对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1.涉企收费设立是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
2.涉企行政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制度及执行情况。以本地企业面临的进出口环节收费、企业融资相关收费、公用事业收费、物流领域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行业协会收费、借疫情防控乱收费等为重点内容开展自查。
3.本部门是否存在涉企乱收费情况。
4.本部门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工作措施。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组织自查,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0 年8 月17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938办公室。本次工作的联络员名单(附件2)请于8月8日下班前传真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钱鹏;联系电话:86860938;传真:86861059;邮箱:276207567@qq.com。
附件:1.省减负办转发《关于遏制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2.涉企收费自查工作联络人员表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