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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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3522 生成日期 2020-08-14 公开日期 2020-08-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澄农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我市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的《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方案》(澄扫黑〔2020〕6号)文件,现将《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和工作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4日

  


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

  

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根据《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方案》(澄扫黑〔2020〕6号)文件中“三、责任分工和整治重点(二)乡村治理领域‘重点整治不法人员把持基层政权、插手公共事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清源”的要求,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为突破口,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深挖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除行业乱象,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强富美高”新江阴、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乡村治理领域不法人员把持基层政权、插手公共事务等进行“行业清源”,落实整治措施,力争通过集中整治,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依法打击,长效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巩固加强,滋生黑恶土壤得到彻底铲除,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

  1.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并落实联审长效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和素质过硬,建立村(社区)“两委”人员调整的市(镇街)级联审长效机制,对村(社区)“两委”人员进行联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标准和资格条件开展审查,把好人员“入口关”,做到凡进必审;按照《关于建立村(社区)“两委”人员联审机制的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城乡社区及“两委”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十不选”负面清单要求,做好新一届村(社区)委候选人联审,开展经常性联审;持续推进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把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成具有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时间进度:全年)

  2.扎实做好换届联审。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十不选”负面清单,扎实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资格联审,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严把换届人选关。(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

  3.选优配齐后备干部。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选育,每个村(社区)配备至少2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

  4.统筹做好城乡社区规模优化调整。2021年是换届选举年,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加强统筹和调研,提前对重点、难点村(社区)调研,全面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和换届选举存在问题、难点,统筹做好城乡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进一步理顺基层治理架构。(责任部门:市民政局;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底)

  5.做好新一届村(社区)委换届选举规程执行。按照新修订的省选举办法和省选举规程,及时做好我市新一届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规程执行工作,加强基层培训和指导,为基层依法依规做好新一届换届选举夯实基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

  6.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滋生。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苏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平台的作用,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处理问题。(责任部门:市司法局;时间进度:全年)

  7.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发挥法治宣传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推动涉黑涉恶问题源头治理。(责任部门:市司法局;时间进度:全年)

  8.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领域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时间进度:全年)

  9.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进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二期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围绕“问题见底、分类处置、建章立制”的工作目标,对村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集中清理应收款项和不规范合同,确保村级存量欠账应收尽收、新增欠款得到有效遏制,村级集体产权线上交易应进尽进,村级资产租赁合同合法规范。(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和对下级条线指导,做好协调推动、跟踪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联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强化长效常治。各部门要抓住专项整治的契机,坚持边整边建,针对当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围绕规范管理、日常监督、重点监控、源头预警等方面,研究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制度,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

澄农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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