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3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要求,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给我市,由我市在《工作通知》规定的资金支持重点范围内自主确定项目、自行分配。按《工作通知》要求,商务局发布了省级相关项目资金的申报指南,组织了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商务局按《实施细则》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信用核查、并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根据《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管理实施细则》(澄财工贸〔2020〕17号)要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组织2019年度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澄商务(2020)36号),组织了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商务局按申报通知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信用核查、资源综合利用核查、地方财政贡献核查并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拟确定以下企业给予支持(详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至市商务局办公室。邮寄地址:澄江中路9号,邮编214400;电话86861419。
附件:1.2019年度四季度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公示名单
2.2019年度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项目公示名单
江 阴 市 商 务 局 2020年8月14日
澄商务〔2020〕45号,关于2020年外经贸发展资金、2019年度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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