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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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1993 生成日期 2020-07-28 公开日期 2020-08-03
文件编号 澄港开委发〔2020〕13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行政,工作制度,形势,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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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临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临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临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2020 年7 月28 日)

  为切实做好临港开发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镇街园

  及职能部门在作决策、定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重大事项中维护

  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更有力地保

  障临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在全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度关注以改善民生为重

  点的社会建设,注重从重大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

  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凡是不能使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 2 —

  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能出台,思想

  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能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

  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更不能出台”的“三个不出台”要求,

  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制性,

  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

  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

  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做到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二要坚持科学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

  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

  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要坚持全面客观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沟通联系群

  众、掌握民生意愿和关注热点的重要载体,科学、全面、客观、真

  实地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握各个阶层、各类群体、各

  地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

  学性;四要坚持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与政

  务公开、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机制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大决

  策制定规划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利

  益公平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重点领域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是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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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前或过程中,认真分析

  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

  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和促进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

  顺利实施。

  (一)风险评估的范围

  1.关系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

  2.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调整;

  3.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

  4.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5.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

  (二)风险评估的重点领域

  1.企业改制;

  2.征地拆迁;

  3.涉农利益;

  4.教育;

  5.医疗;

  6.环境保护;

  7.安全生产;

  8.食品药品安全;

  9.城乡建设;

  10.劳动保障;

  11.社会管理;

  12.组织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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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民族宗教。

  三、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

  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政

  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

  是否合法,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实施出

  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评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是否代表

  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情;是否在绝

  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之内,能否为本级财力所承受,实施的时机

  是否恰当;思想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会对生态、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和潜在影响,是否会对长远

  发展产生影响等。

  (三)可行性评估。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

  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

  严密性,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等。

  (四)安全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重大社

  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对可

  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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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发区层级重大事项、项目建设由开发区职能部门牵头负责

  进行评估;重大事项方案制订和重要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是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几个部门共同实施的事项,牵头部

  门是责任主体。开发区层级的稳评由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

  集组织稳定评估。

  2.镇街园重大事项、项目建设由镇街园稳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进行评估,并落实报备要求。

  五、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落实工作报备。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事

  项,进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备。开发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园每年年初

  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认真梳理,确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事项,向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年度中新增的事项随时

  进行申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各镇街园具体实施稳评

  工作,各镇街园完成稳评工作后,由镇街党委稳评领导小组审定确

  认后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存档(年度中新增的事项可

  随时进行报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照

  上述办法向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建立专门班子,深入调研评估。

  1.成立临港开发区稳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枫云 临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徐剑锋 临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时军文 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戴士良 临港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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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中立 临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许 伟 临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缪建伟 临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海峰 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局长

  周 青 临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汤正伟 临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吴 钢 临港开发区综合执行局局长

  徐健峰 江阴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建栋 江阴长江综合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钱 锋 临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中心主任

  李 宁 璜土镇党委副书记

  陈 健 夏港街道政法委员

  严建军 申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玉兰 利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朱 伟 临港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周青兼任办公

  室主任。

  2.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镇街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同时要针对具体的评估

  事项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班子;

  (2)要认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工作人员组成及资格

  条件、评估内容、措施、方法、程序、时限、纪律要求等;

  (3)要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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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广泛征求事项涉及人、涉及地的相关组织、村社区和社会各界

  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和心理动态;

  (4)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对评估事项进

  行听证和论证,必要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为评估提供科

  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5)要确保每个步骤落到实处,建立评估台帐,对各方面的意

  见和建议均要记录在案。

  (三)汇总分析论证,形成专项报告。对调研收集的各方面情

  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评估事项实施的条件、内容、时机及后续

  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并作出总

  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并提交本级党委、

  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审核。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的内容:

  1.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重大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3.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各个方面(包

  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4.重大事项实施的风险预测及相关防范化解措施;

  5.评估结论。

  (四)严格标准要求,科学审核评估。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

  小组要全程跟踪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严格审核报告,对评估

  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

  镇街园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镇街园的审查审核意见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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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上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作出同

  意实施的评估意见:

  (1)符合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应当公示的,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3)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认同;

  (4)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

  致或基本一致,在核心问题上无不同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还应当同时具备

  如下条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群众知情率达 100%,反映的核

  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暂

  缓实施的评估意见;

  (1)应当公示的未予公示,或者公示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稳定

  存在重大隐患的;

  (2)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暂时未认同的;

  (3)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核心问

  题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4)被媒体、网络持续炒作形成热点,暂缓实施不会造成重大

  损失的;

  (5)存在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暂时无法化解消除,实施有待时机

  和条件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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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直接利益关

  系单位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暂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7)其他暂缓实施的情形。

  3.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

  予实施的评估意见: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2)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

  (3)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可能解决的;

  (4)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

  将对社会产生明显震动的;

  (5)其他应当不予实施的情形。

  (五)完善维稳对策,做好全程稳控。对已经评估、审核,付

  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稳控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

  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

  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重大事项完成后,要将过程稳控的情况形成报告报同级党委维

  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镇街园要将本地区风险评估事项过程稳控

  情况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

  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

  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镇

  街园主要领导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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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组织、力量、决策等各个方面予以重视和落实,明确具体领

  导和职能部门负责,有效协调和督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推

  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

  区、本部门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要研究制定针对性、

  操作性强的行业、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和办法,加强对

  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

  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意识,正确

  处理好维稳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

  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坚持维

  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提示风险,

  提供意见和建议。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

  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发:镇街园,机关各部门。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 年 7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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