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1993 | 生成日期 | 2020-07-28 | 公开日期 | 2020-08-03 |
文件编号 | 澄港开委发〔2020〕13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意见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行政,工作制度,形势,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临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
临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2020 年7 月28 日)
为切实做好临港开发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镇街园
及职能部门在作决策、定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重大事项中维护
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更有力地保
障临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在全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度关注以改善民生为重
点的社会建设,注重从重大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
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凡是不能使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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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能出台,思想
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能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
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更不能出台”的“三个不出台”要求,
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制性,
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
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
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做到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二要坚持科学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
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
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要坚持全面客观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沟通联系群
众、掌握民生意愿和关注热点的重要载体,科学、全面、客观、真
实地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握各个阶层、各类群体、各
地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
学性;四要坚持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与政
务公开、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机制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大决
策制定规划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利
益公平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重点领域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是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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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前或过程中,认真分析
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
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和促进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
顺利实施。
(一)风险评估的范围
1.关系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
2.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调整;
3.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
4.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5.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
(二)风险评估的重点领域
1.企业改制;
2.征地拆迁;
3.涉农利益;
4.教育;
5.医疗;
6.环境保护;
7.安全生产;
8.食品药品安全;
9.城乡建设;
10.劳动保障;
11.社会管理;
12.组织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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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族宗教。
三、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
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政
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
是否合法,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实施出
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评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是否代表
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情;是否在绝
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之内,能否为本级财力所承受,实施的时机
是否恰当;思想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会对生态、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和潜在影响,是否会对长远
发展产生影响等。
(三)可行性评估。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
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
严密性,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等。
(四)安全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重大社
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对可
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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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层级重大事项、项目建设由开发区职能部门牵头负责
进行评估;重大事项方案制订和重要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是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几个部门共同实施的事项,牵头部
门是责任主体。开发区层级的稳评由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
集组织稳定评估。
2.镇街园重大事项、项目建设由镇街园稳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进行评估,并落实报备要求。
五、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落实工作报备。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事
项,进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备。开发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园每年年初
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认真梳理,确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事项,向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年度中新增的事项随时
进行申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各镇街园具体实施稳评
工作,各镇街园完成稳评工作后,由镇街党委稳评领导小组审定确
认后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存档(年度中新增的事项可
随时进行报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照
上述办法向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建立专门班子,深入调研评估。
1.成立临港开发区稳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枫云 临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徐剑锋 临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时军文 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戴士良 临港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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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中立 临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许 伟 临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缪建伟 临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海峰 临港开发区港口发展局局长
周 青 临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汤正伟 临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吴 钢 临港开发区综合执行局局长
徐健峰 江阴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建栋 江阴长江综合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钱 锋 临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中心主任
李 宁 璜土镇党委副书记
陈 健 夏港街道政法委员
严建军 申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玉兰 利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朱 伟 临港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周青兼任办公
室主任。
2.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镇街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同时要针对具体的评估
事项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班子;
(2)要认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工作人员组成及资格
条件、评估内容、措施、方法、程序、时限、纪律要求等;
(3)要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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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广泛征求事项涉及人、涉及地的相关组织、村社区和社会各界
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和心理动态;
(4)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对评估事项进
行听证和论证,必要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为评估提供科
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5)要确保每个步骤落到实处,建立评估台帐,对各方面的意
见和建议均要记录在案。
(三)汇总分析论证,形成专项报告。对调研收集的各方面情
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评估事项实施的条件、内容、时机及后续
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并作出总
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并提交本级党委、
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审核。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的内容:
1.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重大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3.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各个方面(包
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4.重大事项实施的风险预测及相关防范化解措施;
5.评估结论。
(四)严格标准要求,科学审核评估。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
小组要全程跟踪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严格审核报告,对评估
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
镇街园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镇街园的审查审核意见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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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上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作出同
意实施的评估意见:
(1)符合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应当公示的,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3)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认同;
(4)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
致或基本一致,在核心问题上无不同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还应当同时具备
如下条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群众知情率达 100%,反映的核
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暂
缓实施的评估意见;
(1)应当公示的未予公示,或者公示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稳定
存在重大隐患的;
(2)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暂时未认同的;
(3)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核心问
题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4)被媒体、网络持续炒作形成热点,暂缓实施不会造成重大
损失的;
(5)存在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暂时无法化解消除,实施有待时机
和条件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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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直接利益关
系单位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暂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7)其他暂缓实施的情形。
3.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
予实施的评估意见: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2)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
(3)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可能解决的;
(4)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
将对社会产生明显震动的;
(5)其他应当不予实施的情形。
(五)完善维稳对策,做好全程稳控。对已经评估、审核,付
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稳控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
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
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重大事项完成后,要将过程稳控的情况形成报告报同级党委维
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镇街园要将本地区风险评估事项过程稳控
情况报开发区稳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
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
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镇
街园主要领导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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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组织、力量、决策等各个方面予以重视和落实,明确具体领
导和职能部门负责,有效协调和督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推
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
区、本部门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要研究制定针对性、
操作性强的行业、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和办法,加强对
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
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意识,正确
处理好维稳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
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坚持维
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提示风险,
提供意见和建议。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
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发:镇街园,机关各部门。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 年 7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