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1982 | 生成日期 | 2020-07-31 | 公开日期 | 2020-07-31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通〔2020〕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建设,建筑,监理,信用,企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考评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2016〕82号)、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考评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2016〕82号)、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澄住建规〔2019〕2号)和《关于修订〈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20〕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2020年上半年信用综合分考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本市建筑业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取得年度或单项《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在我市参与建设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企业。
二、考评内容和方法
本次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信用计分、业绩和奖励计分、扣减计分三部分组成。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一、二季度信用考评合并为上半年信用考评,对上半年的计分分值进行累计。具体操作方法按照修订后的《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和《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计分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评工作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2020年7月30日至8月12日)
各建筑业企业根据自身承接工程情况和获得各类奖励情况,登陆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申报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第二阶段:考核打分(2020年8月13日至8月18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信用考评核查工作小组,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按规定予以打分。
第三阶段:得分公布(2020年8月中下旬)
考评结束后,将生成2020年上半年的企业综合评价分,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并同步到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作为工程评标的评分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综合分考评工作,组织专人申报考评涉及到的基本信息和业绩、奖励情况。登陆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申报系统,点击加密锁登陆后依次点击“企业信息维护”、“获奖信息”,及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工程项目信息和获奖信息。
2、企业所填工程业绩,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否则无效;获得工程质量表彰及其他各类通报表扬和奖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查询网址,否则不予加分。
3、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上传“承诺书”。信用考评过程中,经查实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评结果将定为无信用,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
联系电话:86071417、86071420;
联系地址: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1417、1420室。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