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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江阴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澄政发〔2018〕26号

 

市政府印发《关于江阴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江阴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5日

 

关于江阴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国家污水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的趋势,解决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能力趋于饱和、市域污水处理厂“规模小、地域散、管理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区域化整合提升,根据《江阴市城镇污水专项规划》(2013—2030年)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澄委办〔201715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市场化、运行管理专业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这一主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水共建”行动,以集成改革为统领,以优化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污水处理厂定位,建立功能完善的、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格局,促进有限资源的集中使用,实现污水处理资源和能力的合理有效配置,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在我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框架下,以《江阴市城镇污水专项规划(20132030)》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市产业布局调整、经济方式转变、环境容量限制等因素,同时结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网)设施统一进行规划修编。启动污水厂整合工作,污水管网整合工作按照先城区后镇(街)园区的顺序适时推进。

二是城乡统筹,区域整合。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打破区域界限,遵循统筹兼顾、城乡一体、资源整合的工作思路,合理利用各镇(街)园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按片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整合,充分调动镇(街)园区及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处理方式专业化,不断提高城乡污水收集、管输、处理的综合效率和水平。

三是厂网分离,功能区分。按照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设施的不同功能和定位,坚持城乡厂网分离原则,对各镇(街)园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实行分离,按照工业集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功能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和市场化整合。

四是市场运作,属地负责。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引进经济实力雄厚、污水处理管理水平较高、有丰富运营经验和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投资、建设和运营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各镇(街)园区具体负责厂网整合和推进过程中的商务谈判、协议签订、检查考核及资金结算等相关工作。

是建管一体,强化监管。按修编确定的规划路线,近期或远期计划引进的市场主体,在加快中心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的同时,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管护,落实污泥安全规范处置,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污水处理成体系、一张网”和“六水共建”行动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江阴市城镇污水专项规划(20132030)》修编要求,在全市污水管网整合过程中以“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接管全覆盖、雨污分流全覆盖,工业集中区及镇区均建成‘零直排区’”为努力方向,用3年左右时间,至2020年,逐步形成全市污水处理厂分片区、市场化统一建设、运营、管理、监管的模式,从而达到厂网建设、运行、养护以及管理的科学化、集约化、高效化。

(一)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整合

1.整合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整合模式

鼓励以国资公司与国内污水处理市场主体共同参股、合资合作的方式组建合资公司,以城乡统筹、分区域治理的模式开展整合工作。由市公用产业公司按照市场化规则引进专业化市场主体进驻江阴,逐步形成由国资公司全覆盖参与、2-3家市场主体竞争择优参与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资产整合及新建中心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经营、管理的模式。

3.整合区域

目前,全市共建成城镇、工业污水处理厂38家,其中城镇厂21家,工业厂17家。按照“科学规划、市场运作、分区处理、适度超前”的理念,实行区域化污水集中处理。全市拟分三大片区:城西片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城东南片区(云亭街道、周庄镇、华士镇、新桥镇)、城南片区(顾山镇、长泾镇、祝塘镇、青阳镇、徐霞客镇、月城镇),分别对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全方位的整合、改造、建设、运营、管理。

4.整合步骤

1.由各镇(街)园区、市公用产业公司牵头,负责与市场主体商务技术等合作方式的确定。以新组建的合资公司为主体,与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商务谈判。同时各镇(街)园区要做好污水处理厂在整合过程中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2.全市区域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可采取全部出让、参股或部分出让股权等灵活方式与市场主体进行合作,具体结算模式由属地政府负责引导协调。近期或中期新建污水厂投入运营后,原有污水处理厂应改为预处理设施或污水提升泵站,实质性减少现有河道排放口。

3.按照市城镇污水专项规划修编的要求,全市域分区域拟新建的中心污水处理厂由新的合资公司负责实施,污水处理费结算及日常监管检查由属地政府负责,涉及跨区域的中心污水处理厂按各属地专管计量,单独结算。结算信息与公用事业局、环保局等监管部门及时共享。

(二)关于全市污水管网的整合

1.全市域由市政府、各开放园区、各镇(街)建设的污水主管网由市公用产业公司牵头逐步统一进行整合,组建排水公司。市政府建设的城区污水主管网以适当方式明晰市公用产业公司作为产权主体,各开放园区、各镇(街)负责建设的污水主管网经评估界定后拟采用入股的形式由公用事业产业发展公司按计划逐步进行整合。

2.在整合全市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由公用事业局负责江阴市城镇污水专项规划修编,由市公用产业公司具体负责修编后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集镇建成区包括工业集中区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的工作进程,并与各镇(街)园区研究具体的管养模式及资金结算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公用产业公司和市场专业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是污水厂整合的实施主体。公用事业局作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污水处理厂(网)整合的政策制定、规划修编、资金补助、监管考核、协调推动等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国资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镇(街)园区负责维稳、协调等配合工作,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网)整合给予全方位支持。

二是给予资金支持。按照现有政策对新建污水处理厂(网)的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对整合后全市污水主管网建设、养护在考核后予以适当的支持。

三是制定政策办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整合操作管理办法,使整合工作既具有政策性,又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现状污水厂运营和各镇(街)园区管网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一张网”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促进管理、监测、治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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