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发〔2017〕2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5月12日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特种设备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政府负总责、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相结合、企业负主体责任、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从健全监管网络、加强现场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和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管部门责任明确,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保持“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力杜绝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1.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三落实、二有证、一应急”的要求,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及人员,设备注册(包括法定检验)及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规范使用特种设备。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二)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坚持属地监管、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各镇街园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镇街园和有关部门要有效履行本辖区、行业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
2.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接受上级局委托,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隐患督促整改;负责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包括重点时段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环节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值守工作,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3.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4.各镇街园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协助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各镇街园安监部门应配合、协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相关市场监管分局。
(三)全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联合开展集中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各镇街园应当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的市、各镇街园、行政村(社区)、使用单位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市市场监管局与各镇街园建立共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数据库,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安全预警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安全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强化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联动机制。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和特种设备相关事故,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市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要定期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镇街园,在各地的协助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下,消除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构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机制是落实镇街园属地监管和部门“一岗双责”行业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基层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园要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管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各镇街园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明确1—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具体负责配合、协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各行政村(社区)明确协管员或信息员配合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
(二)强化考核督查。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镇街园年度综合考评项目,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考核任务,全面掌握各镇街园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台账、实施巡查、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四项基本职责和“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治理率”四个率到位情况,及时如实提供考核结果。
(三)强化培训宣传。特种设备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基层监管力量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监管力量的业务水平;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要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将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与企业信用、评先评优、政府扶持等政策挂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落实措施,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特种设备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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