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3868 | 生成日期 | 2020-07-21 | 公开日期 | 2020-07-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级) | 公路 | 关键词 | 公路,车辆,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殡葬行业重点车辆联合整治的通知 |
为切实规范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行业大中型客车联合监管,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行业重点车辆联合整治,建立完善殡葬行业大中型客车联合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殡葬行业重点车辆联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联合整治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务院督导组关于建立完善管理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完善交通、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殡葬行业大中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有效管控,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工作机制
(一)联合宣传:加强殡葬行业内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引导,加大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的宣传和告知力度,强化群众自我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在治丧活动中主动选择合法车辆。
(二)联合调查:根据摸排流转信息,联合对相关涉及驾乘人员、殡葬从业人员开展调查取证。
(三)联合查处:对调查核实证据确凿的车辆,依据各部门法律法规联合予以查处。
四、集中整治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综合考虑殡葬车辆特殊性及民风民俗因素,在集中整治阶段采取事先登记摸底、事后调查取证、核实后联合查处的工作模式。
1.交通、公安、民政部门联合派人驻守殡仪馆等地,在加强专项整治宣传的同时,切实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进馆大中型客车“一车一表”,详细排查车辆驾驶员及所有人情况(是否从事专业运输、校车运输等),初步掌握车辆证件审验、保险、实际使用及日常主要行驶区域范围等情况,为实施户籍化长效管理及精准打击、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撑和保障。
2.在开展车辆排查的基础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应进一步深化“四个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和动态轨迹研判,由属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民政等机构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驾驶员、车辆所有人、使用车辆人员及相关“殡葬一条龙”从业人员等进行细致调查,核实是否存在非法营运行为。同时,属地相关机构要建立“一车一档”,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对多次非法从事殡葬运输活动,通过串供逃避打击的,实施从严处罚。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8月中旬)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江阴从事殡葬运输大中型客车的数量、从业人员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从事殡葬运输、“殡葬一条龙”等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积极宣讲政策,联合开展约谈,警示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明确合法营运的相关行业要求。同时,要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告知书、横幅、行业网站等多种渠道,开展殡葬行业非法营运整治宣传,积极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其自觉抵制乘坐“营转非”、非营运大巴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10月底)
通过在殡仪馆等源头张贴公告、召开专题会议、联合约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告知集中整治时间。整治期间,按照前期摸排、事后查处的形式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屡教不改、继续从事殡葬运输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加快构建全市殡葬服务监管平台,将所有经过交通、公安等部门验审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服务车辆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在殡葬活动前期,通过平台相关审核功能,对从事殡葬活动的大中型客车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未纳入平台管理的殡葬行业非法营运车辆,民政部门发现后及时通报,按照上述集中整治措施依法进行查处。
交通、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制度,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工作成效、先进经验或相关教训。积极构建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实现殡葬运输大中型客车规范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六攻坚六突破”行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1+1+1>3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禁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大中型客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群众拒绝乘坐和使用非法营运车辆。
(四)强化工作信息报送。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经验要及时进行上报。
附件:殡葬行业重点车辆联合监管机制联络人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江阴市民政局
江阴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殡葬行业重点车辆联合监管机制联络人
序号 |
单 位 |
负责人/联络员 |
部门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王 澄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
18961630228 |
2 |
江阴市民政局 |
尤凯锋 |
殡葬管理所所长 |
15961653453 |
3 |
江阴市公安局 |
周晓东 |
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 中队长 |
1330616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