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1841 生成日期 2020-07-17 公开日期 2020-07-17
文件编号 澄人社【2020】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劳动就业 关键词 录用,就业,失业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澄人社【2020】32号 《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文件的政策解读》
澄人社【2020】32号 《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文件的政策解读》

2020年7月16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 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澄人社〔2020〕3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9号)文件精神,江阴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进行会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的缴费基数做出调整。

二、重点内容解读

1、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分四档:一档为3368元、二档为6445元、三档为7734元、四档为19335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4、执行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起。

关联阅读:澄人社【2020】32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