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19〕4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江阴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健康江阴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江阴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1.建立全民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健康信息发布,广泛普及健康知识,重点加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完善各级专业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健康教育的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市民掌握更多健康自我管理技能,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和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加强居民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开展居民健康期望寿命监测统计,科学评价人群健康状况,扎实推进全社会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宣传部、政府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各镇街园区)
2.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师资、课时、教材、教具、活动等“五落实”。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个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探索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关口前移,渗入课堂。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配发《体育与健康》教育读本。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使用效率。健全体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外锻炼和业余训练、丰富竞赛活动,保障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尽可能配齐配好体育、卫生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不断完善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大力巩固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到2020年健康促进学校金牌比例巩固在20%以上,到2030年实现40%以上。(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3.加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引入单位文化建设,突出健康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强化职业危害教育,普及职业防护知识,鼓励企事业单位将职工健康素养纳入评价考核体系。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素养学习测评,促进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活动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实施药物和健康教育“双处方”,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牵头单位:总工会;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二)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4.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强化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组织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创造健康支持性条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积极性。发展壮大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动态评估,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技能指导服务,形成健康自我管理、人际互助的社会氛围。到2020年,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750名,实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覆盖。(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宣传部、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街园区)
5.实施居民营养计划。大力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学生营养午餐工作,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逐步推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营养师。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建设。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镇街园区)
6.大力开展控烟限酒。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发布烟草广告,控制烟草促销活动,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营造无烟环境。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促进形成不吸烟、不送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和有害使用酒精监测,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政府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7.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减少意外妊娠和艾滋病等性病的传播。普及毒品危害及应对知识,将毒品预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水平,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禁毒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帮助吸毒人员减轻毒品依赖。建立禁毒社工管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安置三大平台。推进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同时做好后续照管工作,积极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困难帮扶和心理救助,提高对吸毒人群管控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三)加强心理健康促进
8.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干预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宣导和心理卫生保健。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健全专业心理咨询和援助服务团队,打造24小时心理咨询和援助服务热线,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红十字会,各镇街园区)
9.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干预力度,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建立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干预机制。加强羁押场所被监管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探索心理健康社区建设。依托残疾人之家,开展残疾人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志愿活动,提升残疾人心理健康素养。(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团市委、妇联、残联,各镇街园区)
10.整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拓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对享受低保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建立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基本用药保障机制。以镇(街道)为单位逐步推广“心灵家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并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从业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开展心理康复工作。到2030年,全市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0.5人以上、精神科床位增加到5张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残联,各镇街园区)
(四)大力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11.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开展群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组织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演练,促使自救互救素养提升,有效挽救生命。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多形式推进群众自救互救体验设施建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救互救设备和急救药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单位可向居民免费发放医疗急救包,到2030年,实现主要公共场所设有自救互救设备及药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建立志愿者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总工会、红十字会、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园区)
(五)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12.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扎实开展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工作。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阶段性行动计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和建设项目,推动健康江阴建设城乡发展一体化。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健康城市行动的社会参与度与支持能力,以社区为重点高标准高水平培育一批健康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市建成健康单位30个,健康镇、村(社区)40个。到2030年,全市建成健康单位160个,健康镇、村(社区)100个。(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二、全民科学健身促进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一)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3.优化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内涵,重点打造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结合城乡绿道规划,推进健身步道建设,完善开放式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场所与设施配套。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新建现代化的、功能较健全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全民健身综合馆。到2020年,建成体育公园32个,新建健身步道20条以上,镇(街道)和村(社区)基本建成各类多功能健身运动场所,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8平方米。到2030年,全民健身设施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园区)
(二)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14.大力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分类推进体育社团改革,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大力培育健身俱乐部,逐步建立和完善俱乐部业余联赛制度和业余运动等级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扶持体育社团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健全完善二级公共体育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服务资源,为体育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搭建平台。到2020年,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52%以上。到2030年,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0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55%以上,国民体质达标率达97%以上。(牵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各镇街园区)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5.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休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传统特色运动项目创新。加强重点人群体质健康的运动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强化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在特定时段向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制定老年人科学健身纲要,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实施在职人群健身指导纲要,促进在职人群体育锻炼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助残健身工程,完善残疾人健身和康复的支撑条件,推进康复体育项目,并加大培训指导和服务力度。(牵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镇街园区)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6.大力推进“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加快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逐步对全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设施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打造智慧健身服务平台。加强全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体育医疗和运动康复机构,整合全市健康专家资源,组建科学健身指导智库,为居民提供符合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健身指导服务。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公益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平台,普及科学技术基本知识和健身方法,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广泛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建立健全运动处方库,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完善国民体质健康大数据监测网络。构建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三、医疗卫生服务优化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
(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7.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行医防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卫生服务的供给侧改革。(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18.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采供血、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优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安排薪酬待遇,解决一线急救医务人员紧缺状况。到2020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基本现代化标准,逐步建成全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以上。到2030年,建成完善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编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19.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实现配置科学、上下联动、协同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发展模式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有效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各类卫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以上。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人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二)着力完善覆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
20.全面防治重大疾病。健全现代化的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处置和救治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在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新增1—2种疫苗纳入免疫程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对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开展肺炎球菌疫苗的接种。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健全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降低肺结核发病率。巩固全市消除血吸虫病、疟疾、麻风病和碘缺乏病成果,积极应对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有效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和境外输入新发传染病疫情。加强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治,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残联、海关,各镇街园区)
2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并将服务对象广、干预效果好、成本效益高的项目纳入服务范围,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和质量。(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三)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22.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以发展放大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提升临床、强化预防、突出基层为原则,促进卫生资源高效配置、综合集成,重点支持全科、儿科、精神、康复等领域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完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支撑、成果转化四大体系,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加强适宜技术开发研究、示范应用和推广。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个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1个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实践基地;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8个省级重点专科、10个无锡市级重点专科、5大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型中心;培养省级医学人才3人、无锡市级医学人才5人、省级青年医学人才8人、无锡市级医学青年人才10人、创新团队1个。到2020年,建成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素质全面、创新型的高层次和基础性人才梯队,建成若干设施一流、定位明确、协作共享、规范运行的科技创新平台,医学科技整体水平跻身全省前列和国内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23.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服务网络,通过信息化手段健全集中检测和远程会诊平台,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服务依从性。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24.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疾病诊疗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疾病诊疗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量全覆盖,逐步建成江阴市级医疗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两周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比例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全面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倡导医院志愿者服务机制,及时化处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5.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建立完善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实现人人享受生育健康优质服务,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四、重点人群健康保护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
(一)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
26.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进度,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规划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培养和配备,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计划,逐步推广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加强危急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妇女病发病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3—5个百分点。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和常见病防治服务,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和救治。建立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疾病预防和心理健康服务,使儿童公平获得均质化的生长发育指导、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预防、筛查和治疗等服务,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发生率得到控制。实施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继续推行免费婚孕前医学检查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和救治。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危急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机构建设,提升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到2030年,全市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园区)
(二)促进健康老龄化
27.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资源整合和分工合作,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扶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护理型床位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多点执业;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开展健康状况评估、指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养老护理站,配合居家养老开设家庭病床,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康复上门服务,完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政策,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老人补贴制度,完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机制。到2020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各镇街园区)
(三)维护残疾人健康
28.实施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程,深化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康复服务项目化、社会化、专业化,加强残疾人之家、社会康复站(点)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防控,推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到2030年,有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残联;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四)强化慢性病人群防控
29.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巩固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针对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覆盖面。到2020年,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的早期比例提高至18%以上,到2030年超过25%。积极引导和支持居民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大力推广“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结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保健,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五)加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
30.按照常住人口配置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分布、生存发展状况的动态监测调查,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在大型流动人口集中区设立健康自测站点,做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水平。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促进社会融合。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到2030年,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超过95%。(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1.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全市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配置中医医疗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调整中医药的资源配置,实施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重要力量,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国家级、省级、无锡市级中医药学、专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巩固我市中医药强市地位;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协同作用。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75张、中医类别(含中医助理医师)医师数达到0.4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二)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32.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全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在疾病预防和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提供治未病服务。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健身运动。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政府办公室、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园区)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33.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推进中医师承教育,研究历代名家学术理论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如谢氏骨科、任氏疡科、周氏妇科、季氏瘿瘤等具有江阴本地特色的传统中医,加强中药验方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推动更多非药物中医诊疗技术列入无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促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加快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到2030年,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支省名中医为杰出代表、中医名师为重要引领,中医师为中坚力量的中医药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四)强化中药资源保护利用
34.加快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在中药研发、生产、管理中的推广应用,以技术创新推进中药的现代化。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和仓储物流中心。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持市内知名中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镇街园区)
六、健康保障提升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医疗保障局)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5.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保制度运行质量和效率。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深入推进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利用医保结算网络和社会保障卡进行实时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二)强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36.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并加强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的衔接。建立大病保险可持续筹资机制,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体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缓解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各镇街园区)
(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7.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资、重点为长期失能人员解决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所需费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鼓励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到2030年建立完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红十字会、残联,各镇街园区)
(四)巩固提升村级医疗互助制度
38.完善提升村级医疗互助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村级资金从募集、使用全流程监管机制;不断拓展医疗互助领域,向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领域延伸。到2020年,村级医疗互助实现镇村和社区全覆盖。(牵头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各镇街园区)
(五)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39.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补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运动健身、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到2030年,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医疗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七、食品药品及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40.贯彻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改革完善食盐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化检查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全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抽验检验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8%以上。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和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海关,各镇街园区)
(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41.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机制;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健全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药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城镇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日常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三)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4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探索实施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矿山、输油气管网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的隐患排查,严格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快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43.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目标考核体系,强化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加大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力度,消除危及劳动者健康的隐患,引导督促用人单位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提高劳动者健康体检覆盖率。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到2020年,职业病严重危害的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各镇街园区)
(四)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4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深入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增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常识。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管理,提升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继续保持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两项指标逐年稳步下降。(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45.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处置救援、社会动员、舆论引导等机制,提高危机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构建覆盖全市、高效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有效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到2030年,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红十字会、海关,各镇街园区)
46.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全覆盖。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灾害风险隐患调查摸底、分析评估、预警发布等机制。增强公共建筑物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加强大型活动、群众自发性节庆聚集活动群死、群伤治安灾害安全防范。(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园区)
(六)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47.完善口岸公共卫生保障要素,实施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监测预警,建立基于源头控制、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控制机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症状入境者排查率100%。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完善国际旅行与健康信息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建成国内一流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推进口岸规范化建设,提升动植物检疫查验、检疫处理、疫情监测设施设备配备水平,健全违规问责追究体系,全面增强把关服务能力,完善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控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生物入侵,推动口岸功能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商务局,海关;配合单位: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七)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
48.建立健全人身伤害综合监测体系,推广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对儿童和老年人伤害进行重点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八、健康环境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生态环境局)
(一)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49.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强化城乡面源污染控制。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深化“河长制”管理,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排水达标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等防治。到2020年,消除黑臭河道,确保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确保城区全面建成排水达标区。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加强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推进自来水老旧管网升级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接管改造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鼓励大型宾馆、商场、住宅小区等实施分质供水。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未利用地土壤保护和污染源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土地利用的负面清单;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攻坚办,各镇街园区)
50.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构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流域环境应急指挥平台。逐步推进“感知环境、智慧环保”环保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增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制度、技术和工程体系。健全环境风险源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持续推动重点企业和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健全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放射源有效安全管制。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升集中焚烧、安全填埋等处置能力,强化跨区域转运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偷排危险废物及偷捕偷猎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51.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日常保洁。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化城市环境薄弱区域功能品质,整治沿街立面,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更新提升,完善市政、交通设施和无障碍环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双修”工作,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水平,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舒适化高品质绿色宜居空间。积极推进江阴绿道“30公里一小环”工程建设,即东起大桥公园、永安绿苑,北沿芙蓉湖公园、黄山森林公园、滨江公园,西通即将建设的锡澄运河公园,南接应天河公园后与大桥公园首尾环通,形成“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独特绿道网格局。到2030年,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覆盖。(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52.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提高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强化一体化推进、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到2020年,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在60%以上。到2030年,全市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全面无害化,农村全面建成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区)
(三)强化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价
53.开展疾病与气象条件的监测,研究疾病与天气变化的关系,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深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调查,系统掌握我市主要环境污染物水平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与发展变化趋势。划定环境与健康风险区,探索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有效支撑环境与健康危害的管理决策。加强饮用水安全与介水传染病监测。进一步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合作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部门的交流沟通,联合开展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信息共享、职责明确、共同合作的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公用事业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各镇街园区)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4.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危害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常态化,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升。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全市各镇(街道)病媒生物密度全监测。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管理,推进截污纳管和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的生态改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农村水冲式公厕新建工作;巩固大三格化粪池全面取缔成果,防止露天粪坑(缸)现象回潮。到2020年,全市规划发展村庄生态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实现全覆盖。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健全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卫生城镇和卫生村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九、健康产业创新升级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优化社会办医格局
55.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高端医疗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自由执业,鼓励有资质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对民办健康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疗管理集团。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监管。到2020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以上,到2030年社会办医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各镇街园区)
(二)创新发展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
56.以生物技术药物、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现代中药、高端和新型药用辅料、高端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和新型智能康复系统、健康穿戴装备等为重点,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推动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形成协同有序、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加快医药产业国际化进程,提高原料药、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在国际主流市场的占有率。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鼓励数字化医疗产品、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和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三)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
57.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服务。引导体检机构、健身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规范发展母婴护理、养生美容等服务场,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培育服务品牌。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引导完善提升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机构。加快发展健康旅游,大力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以“中医治未病、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健康养老”为重点,积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产业。适时开展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鼓励开发特色医药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健康食品产业,拓展保健品市场。鼓励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四)加快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58.加强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促进体育场馆服务业和相关城市服务业的融合渗透,打造一批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积极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快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设施,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及项目。健全健身休闲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内容创新。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牵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十、“智慧健康”建设行动(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59.围绕互联互通与务实应用,合理构建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各级信息平台基本功能,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健全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服务资源、健康知识库以及基础资源等六大数据库。到2020年,前五个数据库覆盖全市85%以上人口,到2030年实现全覆盖。整合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各相关机构服务信息,有效衔接条块业务系统,支持绩效考核、业务监管和跨地区跨机构计划生育信息、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信息交互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二)提升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
60.推进医院信息化,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医院数据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服务应用水平,开展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加快推进远程会诊、区域影像、区域临床检验、区域心电等应用,支持医联体龙头医院为基层提供集中检查检验、影像、心电诊断服务,支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2020年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达到四级以上的超过2家;2030年全面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和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开发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申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全面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和综合利用,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推进药品进销管理信息化,开展区域药品综合监管。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推进中医药管理服务信息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完善人力资源等数据库建设,开展深化医改成效动态监测和评估。(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三)推进信息便民惠民服务
61.大力推进“江阴市智慧卫生—银医通”建设,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健康江阴APP新增功能同步接入最江阴APP,多维度打造“健康江阴”应用品牌。到2020年全面实现为患者提供诊疗全程信息跟踪服务,提供网络预约、先诊疗后付费、电子病历查询、费用清单查询、网上支付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健康档案查询、健康咨询与评估、康复治疗、疾病筛查、跟踪随访、自主健康管理等个性化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开展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的“三个一”工程建设,为推进分级诊疗和促进有序就医提供信息支撑。探索使用物联网监测、移动互联终端等设备,开展健康体征实时监测,为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四)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62.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服务网络。推进基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应用落地。通过市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消除数据壁垒,积极推进“医疗+健身”大健康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十一、保障措施(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63.完善健康江阴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健康江阴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江阴建设工作,各镇街园区参照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作为应对和解决卫生与健康问题的核心策略,建立健康政策审查制度。把“卫生与健康发展”纳入每年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不断增强各级党政干部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健康优先制度安排的落实。建立健康江阴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考核办法,将健康江阴列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问责制,定期对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6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医联体有序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深化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动医院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物配备使用政策,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构建现代医药流通体系。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扩大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推进按疾病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衔接。加大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编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65.扩大全社会健康投入。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政策,重点加强公共财政向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倾斜并实现逐步增长。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投入,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加大健康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健康服务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捐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多渠道满足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鼓励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十字会,各镇街园区)
66.强化健康人才保障。以“暨阳英才”计划为引领,建立高端人才引育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评估机制,积极引进一批国内顶尖人才,打造一批研究型、国际化一流医学人才队伍,大力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构建定位明晰、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杰出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扩大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准的高层次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确保人才梯队可持续发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在人员总额范围内动态核定岗位。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加强医教协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通过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公开招聘、免费定向培养的方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县管乡用”管理模式,推动“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组织部、编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园区)
67.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大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推进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研究科研基地布局。发展医学前沿诊断技术,加强慢性病防控、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关键技术突破,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增强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以产业和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深入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重大项目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推动医学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
68.促进健康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健康领域的区域合作,密切与兄弟县市的卫生协作,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产业开发、中医文化等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卫生发展援助与合作,重点推进专科技术中心建设、疾病预防与控制、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等合作,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联盟交流,提升健康领域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组织部、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街园区)
69.加强健康法治建设。完善健康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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